林奕华:后后现代的陈冠希床照行为艺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08:38 新京报

  作者:林奕华

  香港大街小巷都在议论陈冠希网上“床照”事件。我的友人不是关注照片孰真孰假,反倒想起另一个问题:“有关人等的事业可会大受打击?”,“他们”,除了男主角,还有同样是当事人的阿娇钟欣桐,陈冠希前女友陈文媛,和今日已为人妻母的张柏芝。

  “抑或,这事件将造就陈冠希成为(某些)青少年眼中的‘英雄’?”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姑勿论“床照”孰真孰假,它们必然对女方造成多一点困扰———幸好科技的发达可将视线转移至“移花接木”有几分真假上。至于男方,撇除拍摄这种相片有多么(不)道德的前提,则由于以下两点而使他不会“颜面扫地”。

  (一)钟欣桐、陈文媛、张柏芝都是标准美女,“标准”的意思,是她们均符合大多数(男)人的欲望。如今出现在被认为是陈冠希“私人珍藏”中的不止一个却是三位,而且都是与相片中的“陈”关系亲昵,对于那些会把女明星当作(性)幻想对象的男性来说,当然对有此机会的“陈”又羡慕又妒忌。换言之,他们可能一边骂“陈”是衰仔,但同时又慨叹拿摄影机的为什么不是自己。

  就是这样,相片中的“陈”已因为扮演着和《鹿鼎记》韦小宝相似的角色———左拥右抱艳福无边———而重新肯定了男人(该有的)“权力”,那便是通过炫耀对女性的操控来宣示自己的魅力和权威性。

  而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在与阿娇与陈文媛合照(或合成照)中的“陈”总是看着镜头──假如这些图片最后皆被证实是科技制成品,它们的作者之所以选择陈冠希而不是余文乐、方力申,便说明“陈”在一些人(可能是男性、青少年)心目中是“雄性”而“性感”──就是觉得“他”敢做出这种事!

  (二)望着镜头的“陈”,眼神中透露的“话”才是这次事件的精神所在。照片是假的话,“陈”的“自信”便成了嫁祸的成因———不能忍受他的态度。若是真迹,则完全证实了“每个艺术家都是自恋者,即使在创作裸女时,画的其实是自画像。”──“这般的创作举动,明显是企图使自身不朽。”(摘自《情色艺术》一书)。

  你可能会反驳,用手机拍下女伴的身体“留念”也算是艺术行为?那岂不人人都是艺术家?

  是的,吊诡就在于艺术在后后现代的今天,它的定义早不是决定在作品本身,却在于它的背景以及它给谁观赏、阅读。以“床照”为例,按下快门的人无须自觉他的行为有多么“艺术”,但在照片曝光后,由于所牵涉的层面甚广,包括偷窥、自恋、寻找自己的存在感和刹那可能就是永恒等等议题,每一项都能触发对“生命”的深层讨论。所以,即便伪造相片者是出于恶作剧心理,或这些相片真是由“陈”所拍,因为有了大众的加入,它们的价值已从普通“床照”提升到有可能被美术馆收藏的一日。

  试想,在美术馆的环境里,你看着相片中的他,他也无畏地回看着你,那样的“陈冠希”,怎会不是“英雄”?尤其对比起“狗熊”──去年一样是身陷性丑闻,香港电台前台长便只敢躲闪在和他同行的女人身后。少了互相观照的神圣时刻,那位先生只能留在地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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