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发:旁观韩国人自责式的爱国情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08:53 中国网

  作者:张传发

  韩国首尔警方12日说,11日抓获的蔡姓嫌疑人承认自己纵火焚毁了韩国“第一号国宝”崇礼门。这名70岁男子有纵火前科,作案前曾两次到崇礼门踩点。韩国媒体则严厉批评政府文物保护方面存在失职。(2月13日《新京报》)

  当地时间2月10日晚,韩国第一号国宝崇礼门突然发生火灾,4个多小时后,崇礼门的二层楼阁完全被火魔吞噬,并导致木制框架完全坍塌。此间,韩国上上下下对待这次“国宝被焚”的态度,很值得我们“邻居”来认真地“比较比较”。

  “国宝被焚”之后,首尔市长吴世勋2月12日向民众公开道歉,他说:“(首尔市政府)未能尽全力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资源,对此我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竭尽所能,复原文化遗产。”同一天,韩国政府文化遗产厅厅长俞弘濬说,他已向韩国总统卢武铉递交了辞呈。这前前后后不过两三天时间,可见市长的“道歉”和厅长的“辞职”是“相当的及时”,此乃其一;其二,俞弘濬说“崇礼门被烧毁一事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这里的“必须”透出的是一种“责任感”与“正义感”,其道德和勇气可敬可嘉!反观之,咱们国家的官场呢?公允地说,遇上这类重特大事故,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极少数官员已是主动“道歉”和“辞职”了;但不客气地说,目下,相当多的官员却缺乏这种“道德”和“勇气”。乌鲁木齐“1.2”那场大火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至今未见哪位政府官员站出来“主动辞职”。陕西绥德县“校长被拘”事件发生后,当事的县长迟迟不肯道歉,后来还是在市委书记带领下,才不得不来个“半夜道歉”。

  领导干部不仅“有职、有权”,就阳光下的工资福利待遇来说还相当的“有利”,而对等的更应该“有责”。可现实社会中,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在对待“有责”态度上,不是“躲躲闪闪”,就是“拖拖拉拉”,缺少韩国政府官员那一种“自责”。

  再说民间。报道里说,“大学生卞仁秀不满地说:‘领取国民税金的公务员们到底在做什么?’”——每遇重特大事故,老百姓都来谴责政府官员的失职与疏漏,这一点,中韩两国国民有“相同之处”。不过,崇礼门纵火案发生后,悲伤哀痛的情绪弥漫于韩国社会,不少市民在变成废墟的崇礼门前失声痛哭,许多市民自发来到崇礼门前,向焚毁的大门献花,崇礼门周边警戒线周围摆满了象征“哀悼”的菊花和百合花。最为可贵的是,一名市民在花篮缎带上写道:“没有保护好祖先的遗产,非常抱歉。”这里,不光有对政府官员的“谴责”,更有一种老百姓的“自责”。

  政府官员,既是官,也是民。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不遇有重特大事故;每遇重特大事故发生,光有极个别官员的“道歉”与“辞职”,而无老百姓的“抱歉”与“自责”,那种“道歉”和“辞职”是缺乏社会基础的。反观之,“你、我、他”作为平民百姓,如果心中缺乏“责任感”与“正义感”,一旦出任政府官员而遇上重特大事故往往就很难十分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去“道歉”和“辞职”。从这一角度上来说,比较比较韩国人对待“国宝被焚”,咱们老百姓也应学习学习韩国民众这种“自责式”的爱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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