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先查明真相再追认副书记烈士也不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08: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周明华

  2月17日《广州日报》报道,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害案尚传得沸沸扬扬,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作出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批复称:王志平同志在呼和浩特市不幸遇害,牺牲在工作岗位上……16日,呼市的几家报纸都刊发了王被追认为烈士的消息。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四大班子近日将为王举办追悼会。

  王志平作为呼和浩特市的一名市委副书记,和一名税务部门的女干部同时中弹倒在办公室,而开枪者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关六如随后饮弹自杀。此案十分罕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正因为如此,当地有关部门更应该十分谨慎。但是,在真相并未完全明了,至少没有向公众公开的情况下,就追认王志平为烈士,虽然表达了对死者的尊重,却显得有些草率,而且还存在着程序错位。

  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二条规定,“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也就是说,认定王志平为革命烈士,首先就要确认他是“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也就是说,在公安部调查组尚未对外公开命案真相的前提下,“认定革命烈士”的政治确认,不应该早于“王志平死于何种原因”的法律确认。

  而之前媒体的报道曾说,王志平被害案案发之初,公众的质疑不断。其一,在大年廿九,这名税务部门的女干部越级、跨行业去市委副书记的办公室干什么,她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这些追问并非没有价值,这是因为,如果这名女干部是去正常工作,没有别的什么因素,或许就不应该只有官职较高的王志平得到“革命烈士”这一政治认定,这名普通的女干部就连名字都可以隐去。显然,这样做不但不公平、不道义,还会让人们对这一命案感到更加疑惑。其二,还有人质疑说,关六如是“买官不成,遂起杀心”。如果传说中的关六如在自杀前的遗书和买官的送礼单真的存在,那么,有关部门何不循迹追查,或许会有收获的。如果调查结果证实这一传说子虚乌有,那么,警方应及时掉转方向,将整个事件尽快调查个水落石出。这样做或许有些难度,但对这一官场命案的尽早破案来说,却是必要的。

  只有将这起命案的一切真相调查清楚后,才是追认王志平革命烈士的时候。那时,如果事实证明王志平与那名女干部都是“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那么,两个人就应该都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如果不是这样,反而还牵扯到其他问题,就更应用务实、理性的态度看待这起案件,将所有的真相告知公众、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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