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龙:真相尚不明晰,烈士何以不请自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09:30 中国江西网

  作者:叶传龙

  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作出批复,追认在此前被枪杀的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为革命烈士。2月16日,呼和浩特的几家报纸都刊发了王被追认为烈士的消息。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委四大班子近日将为王举办追悼会。(2月17日《广州日报》)

  据此前报道,关六如疑因买官不成,对职务被撤,心怀不满,故对王志平报复行凶。坊间更有传言称,关六如自杀前曾留下遗书及买官的送礼列表,涉及当地多名高层官员。随着案情的公开,又有确切消息称,王志平在当地另有豪宅,儿子曾在英国留学。据悉,此案已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公安部调查组已进驻呼市。笔者感到不解的是,短短两天时间,公安部已经调查出关六如为何行凶杀人和王志平为官是否清廉的真相了吗?

  而在真相尚未搞清之前,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就急吼吼地发布讣告,召开追悼会,给王志平戴上一顶“烈士”帽,忙于盖棺定论,是否有些操之过急,其中有否其它隐情?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的,批准为革命烈士”,而导致王志平被害的相关责任人关六如虽然也在事件中死亡,但他的犯罪行为还没有得到法律认定,在公安部门的调查还没有明确结论之前,关六如就不能被当作罪犯当作敌人,在此情况下,王志平也就不应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否则就是程序上的违法。

  从追认王志平为烈士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有关部门是在对王进行“有功推定”,对事件的分析和认定存在主观揣测,依靠常理推断,带有感情色彩,却没有做到尊重事实,按照程序,尊重法律。

  烈士的称号是神圣的,被追认为烈士也是严格的,期望有关部门不要亵渎了这一称号,在追认为烈士时多些慎重,少些随意。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