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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邦:工资与CPI挂钩合情不合理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7: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周建邦 日前,在广州“两会”上,有代表建议职工工资应与物价挂钩(《信息时报》2月19日)。在当前工资严重偏低,1月份CPI飙升至7.1%的情况下,这种呼吁的确会赢得不少掌声。但细加考量,工资增长与CPI挂钩,未必经得起推敲。 毋庸置疑,我国职工工资严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数据显示,1990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却从21.9%增加到29.6%。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民收入分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在工业领域也是如此。1998年,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资总额是企业利润的2.4倍,到2005年降到了0.43倍。 同时,数据也告诉人们,工资是与GDP或企业利润挂钩的。其实,这也是经济学常识,工资是职工劳动价值的体现,职工的劳动如果没有创造GDP或企业利润,有何工资可言?大体而言,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应该与GDP的增幅挂钩,企业职工的工资应该与企业利润的增幅挂钩。而与CPI挂钩的,只能是属于社会保障范畴的最低生活保障。CPI上升,低收入者或者无收入者可能会陷入无法生存的窘境,这时国家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的生存权,就应该提高救济金的标准。 工资与劳动价值关联,CPI与最低生活保障关联,工资是工资,CPI是CPI,将工资与CPI混为一谈,显然于理不合。制定《工资条例》,目的是解决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的社会问题,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虽然在职工工资被严重低估的情况下,CPI飙升使广大职工生活受到影响,但将CPI飙升作为涨工资的理由,恐怕是病急乱投医。 作为普通职工,如果发发“工资涨幅跑不过CPI”的牢骚,还可理解为CPI飙升带来的民生焦虑,但如果真要执行职工工资与物价挂钩这样的政策,恐怕就会沦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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