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拿什么取代恐怖作品同样值得重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7:29 人民网

  作者:魏英杰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禁令”,要求各地认真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这是继去年封杀《死亡笔记》等恐怖读物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再次对音像出版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这番举动的出发点在于,控制和清除此类出版物的不良社会影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很少人会说,有关部门发出“禁令”的初衷有何不妥。但另一方面不得不感慨,孩子们真的想看那些玩意儿的话,总是有办法逃脱家长的监控。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是有害出版物,每一位家长有着不同的判断。比如有的家长会认为《红楼梦》少儿不宜,而别的家长说不定巴不得孩子读这部古典名著。对于国家部门来说,却不能够标准不一,否则就会“指令无效”。具体而言,有关部门意欲清理“恐怖灵异类”出版物,最为基本的前提是告诉人们,什么叫作“恐怖灵异”?

  显然,要对此做出明晰的界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前就有人问,《哈利·波特》、《聊斋》这样的作品算不算?这无疑反映了“禁恐令”在细化方面的难题。对此,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但这一解释依然比较感性,缺乏行政规定所必需的刚性原则。

  更何况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基本上不存在“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的文本。“没有任何思想性”,本身就可以看作一种价值体现。比如看似颓废的“垮掉的一代”,谁又能否认那也是一种思想的存在?因此,如果以感性认识取代客观标准,仍然可能存在“解释的困惑”。

  那么,如何才能够做到令行禁止、行之有效呢?从行政手段入手,可以选择的路径应该包括:其一,尽快出台分级制度;其二,针对具体出版物作出特殊规定。一旦实施分级制,对于各类出版物,只要看其是否存在违碍内容即可作出相应定义,而不必认真研究出版物有多少思想意义,受众也可以一目了然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如果没有分级制,最为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像查处《死亡笔记》一样,明确告知某部出版物属于禁止范围。当然,这样做的弊端是,它缺乏正规制度的稳定和一致原则。

  更应看到一点,虽说当下“恐怖灵异类”出版物颇为泛滥,却是近些年来出版市场的繁荣必然带来的,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一种市场的选择。要进行管理,也必须照顾到出版市场的运行规律。

  如果再考虑到阅读(包括观看影视)自身存在着动态的、渐进的过程,就未必需要对部分青少年热衷“恐怖灵异”作品而感到忧心忡忡。难得有人从小就沿着一条始终正确的道路前行,人生的阅读也当作如是观。我们相信,阅读境界的提升必然伴随着一次次失败的体验。所以对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青少年,无妨鼓励他们尽量开放视野,展开阅读之旅。这自然也包括,包容他们有时候阅读或观看一些失败的出版物。

  当然,人们往往认为未成年人缺乏自主能力,这也是政府干预的正当理由。但如上所述,发布禁令未必是政府介入的最佳手段。事实上,要达到政策目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关部门还可以采取推荐、告知(比如分级标志)等方式来影响青少年的阅读选择。相形之下,这样的做法反倒比较可取。

  青少年乃宣传和教化的重要意识形态阵地。在教条式文艺作品普遍不受青少年欢迎的背景下,拿什么来滋养青少年的心灵,同样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否则的话,就算禁令取得成效,倘若匮乏青少年乐意接受的“有益读物”,说不定还会有别的“有害读物”来占据他们的心灵。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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