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锋:创收文化不破 公路乱收费难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10: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徐锋

  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而一些允许收费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过长,通行费收入竟高出投资成本10倍以上……

  这是国家审计署27日在2008年第2号审计公告中披露的细节。由审计署担纲对公路乱收费问题进行审计和曝光,确属近年鲜见之举。而这一新闻之所以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原因无非在于:其一,泛滥的公路收费站这个“钉子户”已让国人忍无可忍;其二,鉴于“审计风暴”的巨大威力,人们期待此次审计部门的介入能成为整治公路乱收费的一个契机。

  这种心情绝对是可以理解的——中国的收费公路比例之高,在全球可谓登峰造极(占全球70%)。在我们并不遥远的记忆中,还遗存着一段令人脸红的日子:上世纪90年代,似乎一夜之间,我们脚下竟难觅几条免费公路;一条年久失修的国道上,每个县都可以在自己地盘上随意设卡收“养路费”。明明是中央政府投资修建的“国道”,却成了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取款机。这种令外国人难以置信的政府行为,随着中央的再三严厉整顿,终于有所缓解,但依然积垢难除——从审计署的公告中,诸如“违规设站”、“提高收费标准”、“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等”这样的描述随处可见;再比如,在一些省市,二级公路的收费比例竟高达92%,无异于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转嫁给了公众。

  客观地说,这种公路乱收费的奇异景观,是转型期中国在自己独特发展模式下出现的一个“必然”。改革初期,由于资金缺乏,面对陆地交通的巨大瓶颈,利用民间资金“借鸡生蛋”大建公路具有历史合理性,也促进了交通大发展。考虑到这一历史实情,既然承认了其历史有效性,则我们不得不直面其“副产品”——政策性“开闸”之后,洪水一泄而出,泥沙俱下,这时再想封闭闸门,一是洪水已经泛滥,二是阻力和难度太大。那么,如何在既成事实的框架下和“余痛”中,尽量减少一些部门和地方浑水摸鱼、恶意扩大收费范围、拉长收费时限的行为呢?

  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如何遏制某些部门——这种最不该与民争利的组织——谋利冲动的问题。改革开放后,“致富”得以提倡,但一些部门也加入其中,进而演变成了一种非鹿非马的“创收文化”。在这种亚文化熏陶下,拿公权创收成了“本事”,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出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奇观。这时,“有根有据”地援引红头文件“合法”创收便成了最便捷的路径(而这种“援引”中,显然不乏有意无意的曲解和移花接木)。公路“收费还贷”,既简便又实惠;“要想富、先修路”也变形为某种杀鸡取卵式的“开发”……

  很显然,面对公路乱收费的“国情”,若不树立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意识,荡清这种“创收文化”的潜规则,割断一些地方和部门与民争利的潜意识,纵然这次审计署的曝光和整治能有所斩获,过不了多久,类似问题恐怕还会“前度刘郎今又来”——而这,又涉及公共财政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更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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