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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伟:圆明园复建期待构建文物保护法治体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13: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作者:张敬伟 圆明园管理处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就横店重建圆明新园事件进行回应,并提出多方面质疑。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宗天亮表示,圆明园反对此事,因为圆明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圆明园记录了一段历史,历史不可能重复,在异地企图重复这段历史是毫无意义的。此前,有公司在北京宣布,将筹资200亿元,在浙江横店按照1∶1的比例重建圆明园。(2月28日《新京报》) 圆明园复建工程,从2006年秋天酝酿至今,一直处于公共舆论的关注之中。浙江横店这家民营公司的目的很明确,斥资200亿元巨资复建圆明园旨在发挥其巨大的商业价值。 历史上的圆明园早在148年前就毁于侵略者的“一炬”,万园之园的辉煌化于灰飞烟灭,当下的断壁残垣记述了历史的片段,隐喻了人类文化自戕的悲剧。所以,从全球化的语境讲,断壁残垣才能从现实的断点,联通历史的记忆。而从全球普适的文物保护原则观之,维持圆明园现状也是最佳的理性选择。 但横店的民营企业在同文物专家和公众舆论的博弈中,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其复建策略也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是针对专家和公众损害圆明园文学内涵的“复建”质疑,该企业转变策略,认为自己既非“复建”亦非“重建”,乃是“新建”。显然,该企业是将新建的圆明园和文化文物意义上的圆明园隔离开来,以避开上报文物管理部门的行政程序和不得复建的有关法律。二是以商标抢注的方式逃避圆明园方的知识产权追诉。该企业已经注册“横店圆明新园”的商标。但无论复建也好,重建也罢,抑或所谓的新建,其实都是利用圆明园的核心文化价值。一是通过形式上的复原,激发现代人的好奇心,置换公众历史记忆;二是通过130亿元的文物征集,给这幢现代建筑物填充文化灵魂。 可以看出,在这场商业和文化的直面交锋中,企业有巨额资本的支持,也有具体操作。而这,也让人们百感交集。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为了商业目的,不违反法律或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固然不妥但也无可厚非。所以,就横店民营企业的操作而言,还是属于善用市场规则的行为。另一方面,圆明园的文物和文化价值不仅属于全中国,也属于全世界。遗憾的是,从管理者到普通公众,人们却不得不尴尬地看着商业行为将之异化。 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并不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出手”,让企业中止商业行为。因为在法治的市场环境下,必须通过健全的法治规则去保护文化。为了保护文物和传统文化不被商业污染,构建文物保护的法治体系才是根本所在。 (作者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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