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向国民派发发展红利可不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7:35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社论之三

  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此前提出为了抵消通货膨胀给民众带来的负担,财政给每人发1000元,或者减税。当然,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是“按人发钱”说。

  不少评论指出,按人发钱的建议乍听起来有点离奇,但细想一下还是好的,是让民众分享经济增长好处的最直接办法。更何况,加拿大、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都有这样的先例。不过,两会期间有财政专家表示,这样的建议根本不可行(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

  专家们的这种说法可能有些武断。刑普提出这一建议的目的有二:一是抵消通货膨胀对民众生活的负面影响,二是让民众更为公平地分享经济高增长的好处。为达成这两个目的,可以采取三种进路,刑普本人已经提出了两种,即发钱,减税。还有第三种,政府仍然拿钱,用这些钱来建立福利体系。那些反对刑普的专家通常都支持第三种办法。

  但是,简单地比较一下立刻就会发现,第三种办法对民众的好处未必优于前两种。关键问题是,这个福利体系能多大程度惠及低收入群体?计划体制时代,中国就已建立国家福利体系,但这套福利体系在福利覆盖方面欠缺公平。它只覆盖了最稳定的国有部门,收入较低的群体———农民及城市非国有部门员工———被排除在外,起了逆向再调节作用。医疗、退休等福利的这种逆向再分配效应非常明显。

  直到今天,国家福利体系的基本结构依然存在。对于这样的福利体系,再把更多的钱投入进去,未必能给中低收入群体带来多大福利。与此相反,减税或发钱的办法起码不会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当然,与减税相比,发钱似乎更有助于穷人。因为,我国目前税制的主体税种是流转税,而不是所得税。减税的好处主要将为企业享受,低收入群体享受到的好处是相当有限的。哪怕是减免个人所得税,与穷人也无干,因为穷人本来就没有达到交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门槛。这样看起来,帮助穷人的最好办法是按人发钱。

  话又说回来,现实总是比理论推理复杂得多。政策目的越具体,出现难以事先预料的负面后果的可能性越大。人们以为可以直接帮助穷人的政策,很可能对穷人甚至对社会产生一些有害的后果。比如,当年集体化就是要直接帮助穷人,结果却是穷人的普遍贫困。按人发钱有什么后果?现在支持这一建议的人士也只看到其可以看到的好处而已。

  因此,比较理性的社会政策应当是不加区分地对待每个人,而不特别地追求让社会中某一个群体单独受益。从这个角度看,减税似乎又要优于按人发钱。可以预料,减税带给企业的好处,会部分地为劳工分享。减税对内需的刺激,也会惠及每个人,包括穷人。当然,单从税收增长的趋势看,中国也需要减税:连续多年财政税收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这样的税制存在问题,研究整个税制,对其进行调整,以控制税收如此快速增长,是财政的内在逻辑要求。

  同时,依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一定规模的国家福利体系,对于缓解社会内部的财富分配不均也是有一定作用的。当然,前提是这个福利体系设计比较合理。

  这样看起来,只要制度设计合理,不论按人发钱、减税,还是把更多钱投入国家福利体系,都能够惠及民众,政府可以依据不同情势选择使用。唯一的限定条件是:通过民主、法治等手段,对政府保持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使政府始终以公众利益为唯一施政目标。有了这一条件,政府怎么做,就只是个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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