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计:法律难产凸显立法理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07:29 新京报

  作者:阿计

  “中国5年立法观察”之三

  这是一个希望与考验并存的立法时代,正在不断闯难关的国家立法实践,使我们有理由判断,肇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现代法制建设,已经发生从“立法初创”到“立法成熟”的深刻变迁。

  监督法从酝酿到出台跨越五届人大、历经20年;反垄断法磨砺13年;物权法孕育14年,先后8次审议;企业破产法打造13年,去年年底已提交审议的国有资产法的起草亦耗时14年……过去的五年,中国立法史上一些著名的法律“难产儿”纷纷降生,成为独特的立法景观。与“立法难产”并存的是“立法缓行”,那些“难产”多年的法律,以及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管理法等一些焦点法律,提交审议后往往引发持续经年的激烈立法争议,无法沿袭以往连续审议、顺利出台的“惯例”。

  国家立法也是时代变革的见证。过去五年,伴随着中国改革步入深水区,国家立法也到了破解改革难题的攻坚时刻。一方面,相对容易的法律已经告成,而遗留下来的立法盲区大多触及深层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一些早期制订的法律已严重滞后,而亟须修改之处往往是改革难点,修改一个条款之难甚至超过制订一部新法。

  “立法难产”、“立法缓行”等现象,既是当下中国立法的真实写照,亦标志着“审慎立法”、“科学立法”等更为理性的立法观已经逐渐成长起来。事实上,立法者正是通过不断回应社会争议、谋求各方共识、平衡不同诉求,逐步打通诸多立法“瓶颈”。比如,争议不休的反行政垄断终于写入反垄断法,“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孰先孰后”的重大争歧在企业破产法中妥善解决,物权法的规定有七成以上是独创的本土化物权制度等,都体现了中国式的立法智慧。诸多法律“难产儿”在过去五年纷纷成功分娩,或许正是立法者勇气和智慧的最好证明。

  自然,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并非所有的立法难关都能成功闯关。典型者如物权法,这是一次深入到所有制核心层面的立法挑战,但地方政府主导型拆迁实践、土地国有等现实国情,却让“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等重大物权问题留下了制度盲点,也成为日后“最牛钉子户”事件、“小产权房”风波的根源所在。

  或许我们应当理解,在这个改革与立法共生共长的特殊年代,面对一些政治、经济、社会改革尚未到位的现实,许多立法妥协也许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那些立法的“难产儿”们,即使还存有某些“先天不足”,但只要初试啼声,便足以给这个国家的人民带来新的希望。

  这是一个希望与考验并存的立法时代,正在不断闯难关的国家立法实践,使我们有理由判断,肇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现代法制建设,已经发生从“立法初创”到“立法成熟”的深刻变迁。与近三十年前“有法比没法好”、强调立法速度的“前立法时代”相比,中国立法已转向攻克立法难题、深度构建现代法制的“后立法时代”。尤为重要的是,“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既定的立法目标,而过去五年所诞生的“难立之法”,不少都是立法机关所称的“现代法律体系中的支架性法律”,在立法路线图进入倒计时的历史关口,这些国家立法的决定性分量不言而喻。从这个视角出发,我们也许才能真正理解,过去五年的立法闯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的意义。

  □阿计(北京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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