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不妨先摘除电影业的色情魔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11:20 深圳商报

  作者:魏英杰

  出席全国政协会议开幕式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这意味着,影视分级制目前仍止步于讨论阶段。

  作为始终鼓吹分级制者,闻知这一消息后不免有些遗憾。当然我也知道,分级制破冰之旅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此前我就认为,分级制要提上议程,还和国内整体立法进程有关。理由是,采取分级制固然合乎国际惯例,并有利于规范管理,但它同时还将面临诸多困境,所以有关部门必定对此慎之又慎。

  影视作品实行分级制的困境,来自于意识形态、现行法规以及社会舆论等诸多方面。比如有人认为,一旦实行分级制,等于给那些很黄、很暴力的影视作品发放市场准入证。这也就意味着,制作单位可以合法地拍摄和兜售,成人自然也能够光明正大地观看色情片。这么想的话,一系列问题也就产生了。

  最为直接的问题就是:分级制是否意味着色情行业合法化?若非如此,岂不是会出现色情片合法而从业者(比如“AV女郎”)不合法的悖论?但这样一来,分级制将立即面临现行法规的狙击。而如果实行分级制,就意味着许多相关法规要修改或废止。这一点,目前恐怕还做不到。

  如此一来,分级制就像一列无轨电车,目标在眼前,却找不到行进的轨道。或者说,色情合法化就像一枚魔戒,紧紧地戴在了分级制的手指上。柳斌杰表示目前暂不实行分级制的理由有二:一是大众对分级制非常敏感;二是中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秩序,在这种状况下实行分级管理,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可以大量出版。这番话,证实了国家有关部门确实存在类似联想和担忧。

  可是,不实行分级制难道就不必支付制度成本?我以为,答案是明摆着的。国内影视、出版领域,一直以来都在为此付出高昂代价。因为没有实行分级制,影视制作单位无从把握涉性分寸,结果往往是一部作品尚未问世前便惨遭阉割,甚至被禁止公映、发行。有关部门一纸通知,无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的影视作品也只有打水漂。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屡屡采用行政手段来监管市场,即便初衷良好也很容易遭受舆论非议。这一切,对于国内影视、出版行业的良性发展而言,无疑是一种持久的、沉重的影响。

  更要看到一点,分级制与色情合法化或存在一定关联甚或冲突,却并非没有化解之道。换言之,实行分级制前,不妨先摘除这一枚“色情魔戒”。而这就要看有关部门和立法机构的智慧了。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渐次立法、逐步推进的办法来绕开横亘在前的这块巨石。分级制目的不完全在于规范色情片,主要还是对影视作品分门别类进行标识,从而让制作单位有所适从,让受众有所选择。况且,“儿童不宜”的影视作品不仅包括色情片,还有(视程度而定的)暴力、恐怖片。这样的话,一开始实行分级制,便可以只对那些法律容许的影视作品进行分类。比如《苹果》、《色,戒》这类电影,就不必全面禁映或要求特别剪接——只需定义其级别,允许其在规定范围内公映。而那些以色情为主要诉求的作品,现在也不必急于纳入分级管理范畴,等以后视整体立法进程再作别论。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祭出“叫停令”、“禁映令”、“封杀令”,舆论反映或叫好或质疑,都说明一点:这种法律缺位(我称之为“左手定规矩,右手打孩子”)的行政手段毕竟不符合法治社会的内在诉求。更好的办法就是,实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归根结底,分级制是规范化管理影视、出版领域的必由之路,不可视而不见,更不能退却不前。至于色情合法化难题,不妨留待以后解决。这样的话,压在分级制身上的制度负载,也可以减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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