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以服务型政府改善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08:48 长江商报

  本报评论员 刘敏

  昨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中,温总理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问题的主要目标以及财政支出,均作了详细阐述。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解读报告认为,教育、医疗、社保等关乎民生的公共服务,每一项增加财政支出多大说明都很详细,这“说明我们的政府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迈进”。诚如其言。

  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制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前者以公民和社会为本位,承担公民服务责任,后者则表现为命令式管理,过度干预社会与市场。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政府自身也在由管制型、命令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199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就曾明确提出,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此后数次政府改革均是向此目标演进。

  事实上,建设公共服务型也是一种世界性潮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均致力于重塑服务型政府。比如,美国提出“顾客至上:服务美国公众的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新西兰“改造公共服务部门”,以及日本“实现对国民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行政”,都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诉求。

  为什么如此强烈地需要构建服务型政府?这首先是因为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和公务服务供给上的失灵,这一点在我国表现尤为强烈。正如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房宁所言,“经济发展不等于民生,大量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是缺失的,市场是失灵的,这时候就要政府力量来补充。”在这一点上,我们做得还很不够。不论在两会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之所以成为民众普遍且持续关心的问题,就在于这些公共服务品的供给不足。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疑是对诉求之满足、现状之改善的积极回应。

  还需指出的是,一个致力于公共品供给的现代服务型政府,还意味着不应封闭和垄断公共品的生产与供给。公共服务不仅涉及数量和覆盖问题,其实也涉及质量和效率问题。开放公共服务领域,不排斥市场力量的参与和竞争,往往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更好的改善民生。比如,不少专家学者指出,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供给不足、质量不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有垄断,社会资本的进入存在不小的难度。这一问题目前已引起关注,相信最终能得到有效解决。

  总而言之,使“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使全体民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则我们离一个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就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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