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平安再融资 基金参与投票应问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22 新京报

  作者:皮海洲

  在中国平安3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备受市场争议的该公司巨额再融资议案获得了92%以上的赞成票。

  在H股股东尤其是中国平安大股东的支持下,再融资方案获通过并无悬念。但以92%以上的高赞成票通过,却有些出人意料。

  造成这种局面出现的关键性因素在于投资基金的“倒戈”。1月21日中国平安巨额再融资方案出台之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坚决抵制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方案。许多中小投资者因此对投资基金寄予厚望。

  但在3月5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只有诺安基金和大成基金两家基金公司投了反对票。

  从市场表现可见,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是反对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方案的。而投资基金以代客理财为业,它所代表的应该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由于很多基金持有人本身就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基金在行使表决权时,应该反映出基金持有人的意愿,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QFII中的瑞银无疑为国内的投资基金做出了榜样。2005年8月1日至5日长江电力股改方案的表决中,当时持有长江电力股票3087.22万股、作为长江电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瑞银,在表决时并没有将3087.22万股全部投赞成票,而是将其中2600.99万股投了赞成票,其余486.23万股投了反对票。瑞银方面对此解释,这486.23万股反对票是根据客户的委托而投出的。

  这种做法不仅是对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最好保护,还可以避免上市公司公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内幕交易等问题。因此,面对投资基金在中国平安再融资议案表决问题上的表现,笔者以为,这种违背客户意愿的投票现象绝不应再继续出现。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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