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若不能自善其身又如何兼善天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27 长江商报

  作者:刘敏

  3月4日,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教育界别第一天的小组讨论会上,一位女委员对全国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提出了异议。这位委员说张茵“不可以这么做”,并认为“历史要求,我们要兼善天下,要有这样一份情怀。”

  这位女委员认为,张茵提出的3个提案代表了她所处的利益集团:一个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她本人的纸业公司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降低富人税负,而她本人就是富人;三是对进口先进节能环保设备的企业,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而她本人的企业是会造成严重污染的造纸业。

  代表委员的提案引起争议乃至遭致反对,并不奇怪,而一位政协委员不认可另一政协委员的提案,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旁人本也无须多加议论。只是,“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会用生命捍卫你表达意见的权利”的言论常识,在本民族尚不昭彰,而因言废人或因人废言的传统倒是颇为连绵,因此这事很值得评说一番。更何况,全国两会举国关注,代表委员的任何言行都可能被放大,影响一大批人,这事就更值得评说、厘清了。

  这位女委员存有异议的理由,归纳起来无外乎三点:

  其一,张茵这么做可不可以。这涉及张茵提案的制度合法性问题。显然,这一点毋庸置疑,张茵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她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提案,这是她依法履职的具体表现。况且,提案具体内容正确与否,可以分析、可以讨论,毕竟政协委员的提案并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其意见本身不会对他人造成现实的强制和损害。

  其二,张茵这么做对不对,这涉及张茵提案的是非判断问题。即,作为富人、劳动密集型的造纸业企业主,或者如那位女委员所言的处于某个利益集团,张茵提出的降低富人税负、给予企业优惠等提案,对还是错。

  在现代社会,利益集团其实是一个中性词,正是需要不同利益集团表达意见、阐述观点、正常博弈,决策者才有可能平衡各种利益,做出科学民主、有益于大多数人的公共决策。在一个利益博弈时代,不同利益的存在是常态,每一种利益都值得尊重,每一种利益的表达都值得珍视,这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社会生态应有之义。

  其三,张茵这么做好不好,这涉及道德的价值判断。如那位委员所言,代表委员的确应该具备兼善天下的情怀,但这种情怀与从自身利益出发提出提案之间,并不矛盾。我们相信,每一个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都具有相当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在两会上参政议政,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国家富强、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而这本身就是一种兼善天下的情怀。如果富人提减税负、企业家提优惠就不算兼善天下,那么农民工提按时发薪、医生提一场手术的技术价格、教育界人士提基层教师的工资待遇,算不算是兼善天下呢?情怀当然要,只是没有具体的人群、界别,又何来天下?不同人群、行业若不能善其自身,又何来天下之兼济?

  总而言之,这样逐条分析,并不是为了要辩护哪一方,打倒哪一方,是希望在这种辨析中,厘清一些概念,增加一些共识,主张一种理性、宽容的言论氛围。对那位女委员,这里还要补充一句:我们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们一定坚决捍卫你表达意见的权利。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