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岳:两会关键议案与提案需要辩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07:26 新京报

  作者:袁岳

  两会关键议案与提案辩论不仅可深化议案与提案内容,更可弥补少数利益群体代表议案与提案的主张偏差,也可吸引公众关注并吸纳更多的社会意见。辩论是信息分享与民主辅导的重要形式,辩论也是个体意见在公开沟通的过程中凝聚而形成公共意见或者所谓民意的必要途径。

  全国两会正在进行中,两会代表委员中,做饲料生意的刘永好在大讲猪肉涨价,招商银行的马蔚华在说金融政策,首富张茵在反对新《劳动法》中的“无限期合同”,还有作为人大代表的不同部门的行政首长在解释或释放相关的公共政策信息。与以往比较,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与提案透明度大大提升,而且两会代表委员在会议与媒体上论证自己议案与提案价值的合理性的意识也有提高。相关部门表示,上届两会代表委员议案与提案的办结率也相当高。

  两会是参政议政的渠道,也是不同利益集团表达利益与主张的渠道,这次全国两会在代表覆盖面、尤其对工农及农民工代表的考虑方面有一定进步,这使得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会更平衡一些了。但要看到的是,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表在两会上的议案与提案与发言本身不是集中反映其自身利益,或所在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就是反映了其自身或所在利益群体对相关公共事项的判断与主张。他们不必定也不可能周全考虑其他相关甚至相反利益群体的主张。由于他们作为两会代表委员的特殊发言权,结合他们对自身情况了解的深入性,对相关信息掌握比较其他人的不对称性,这些代表委员完全可能论证出或发表出听起来很有道理的、维护其自身或所在利益集团利益与主张的议案与提案。

  这本身无可非议。但是,如果利益集团的表达仅仅表现在两会代表的议案与提案权上,那么就有一系列弊端:其一,由于利益表达上的机会或传达特权,某些利益集团的议案与提案一旦形成议案,就很快获得了转变为利用公共资源的公共政策的机会,这对另一些利益集团是不公平的;其二,某些议案与提案明明只代表少数利益群体,而因为发言权的不平衡,其他受损的利益集团没有相应的发声机会,结果这些议案与提案被误导为具有整体代表性的公共要求;其三,某些议案与提案一旦提出,然后由两会相关机构依循内部沟通、督办机制提交,最后转变成了一些利益集团的代表向有关方面合法游说与施加其偏颇性影响的工具;其四,众多的议案与提案仅仅体现在提出上,其数量多,其涉及面广,最后两会议案与提案往往很难被各方面充分理解其意义与作用,更无法转变为高质量的公共政策。

  因此,在技术上,目前代表人数众多的两会议案与提案,应转变为更具实操与聚焦特点的公共政策形成平台。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就是,关键议案与提案应成为会期中的辩论议题———相关它们的来龙去脉、政策意义、利弊得失应由与其相关的不同利益群体代表,以公开征询、辩论、讨论的方式,加以展开、细化、剖析,甚至可进一步开放场外利益群体讨论与公众讨论,如此这些核心议案与提案的信息就能得到进一步分享,议案与提案价值就得到充分的辩证。

  因为时间限制,为支持议案与提案讨论机制,关键议案与提案的选择机制也应改进,可由规范议案与提案的附议者数量作为关键议案与提案的标准,也可以赋予党派与特定社会功能团体以团体的关键议案与提案权。一旦成为关键议案与提案,则可进入议案与提案的专题辩论程序,此也可由两会制定专门的辩论规范。经充分辩论的议案与提案方符合进入可否列入立法或议案的表决条件。相信两会的专题辩论将成为两会上除政府工作报告与人事安排外,最能吸引代表与公众焦点的安排,也会成为各方面关注与参与的核心点,还会成为两会机制完善的新的标志性措施。议案与提案辩论不仅可深化议案与提案内容,更可弥补少数利益群体代表议案与提案的主张偏差,也可吸引公众关注并吸纳更多的社会意见。辩论是信息分享与民主辅导的重要形式,辩论也是个体意见在公开沟通的过程中凝聚而形成公共意见或者所谓民意的必要途径。

  当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与提案由提出进而扩大为辩论,即将这一权利由个体特权形态,转化为具有可展开的过程的参与形态,这是两会议案与提案技术进步的重要表现,也是促使两会代表个体及群体转变成为更具公共代表性的民意代表的措施。此一方式不仅在全国两会上,也可建议各地地方两会考虑采纳。

  作者系专业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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