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评:创新型国家的“中国特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10:12 中国广播网

  “嫦娥二号明年可能发射”,“神七拟今年10月发射”,“大飞机研发已经启动”……又一连串令科技创新的好消息在盛会期间传开。一个国家选择创新发展其实是由国情决定的。与依赖国外技术、资本的国家不同,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也决定了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中国特色”。笔者认为,中国式创新应该从创新环境、创新孵化、创新品牌、创新教育四个方面着力打造。

  创新环境是指能够激发创新,保障创新的环境。要形成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对创新的广泛认同,就必须弘扬创新文化,转变墨守成规,小富即安的观念,创造勇于创新,大富思进的活力氛围。而在环境氛围的形成始终,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是关键保障。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谈到,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但法律体系还远没有形成。在美国和欧盟,关于创新型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完整战略框架也正在制定中。因此,形成系统的中国特色自主创新法律体系对于确立自主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核心的地位,营造创新环境至关重要。

  创新孵化要求把握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点环节,有的放矢的创新,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的创新技术实际运用方案,让广大民众充分直接、及时的享受自主创新的成果。总理报告中提到的“高性能计算机、第三代移动通信、超级杂交水稻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增强了国家的整体实力,也迅速孵化成实际运用技术,老百姓从平常生活中切实感受到了科技创新的力量。北京邮电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方滨兴还透露,奥运会期间,百姓将享受到包括3G技术在内的更多自主创新成果提供的更人性化的服务。打造创新孵化机制,意味着突破以往“封闭研究”的学院派模式,高效的运用创新成果,造福人民,也将取得人民的广泛支持。

  创新品牌要求企业品牌通过创新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变。我国在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中,企业自主创新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2007年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国家还在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不断实行倾斜政策,对国内优秀的企业而言是很好的发展机遇。纵观世界知名品牌,大到航天器,小到指甲刀,包括手机、电话、互联网、电脑中的关键技术全都出自企业。中国的民族企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定性力量,只要机遇自主创新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在品牌强国战略的呼声越发响亮的今天,中国创新品牌的发展必将加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进程。

  创新教育要求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作为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国学生在世界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等比赛中频频夺冠,在国际创新实践等诸多大赛中却没有什么建树。教学重视升学率,抛弃创新思维的固有模式依然存在。这些都暴露我们对教育创新的忽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就十分深刻的说明了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青年队对于强国富国的重要作用。因此,大力倡导教育创新,实行教育改革,转变教育模式,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创新型人才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当“创新”成为三月里跳跃的音符,频频出现于总理的报告,出现于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中,我欣喜的发现,代表委员的热议有着开阔的战略眼光,一条中国式创新道路愈加清晰起来,建设创新型国家更具“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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