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是一种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07:52 光明网

  作者:陈庆贵

  3月4日,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教育界别第一天的小组讨论会上,一位女委员对全国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提出了异议(3月6日《中国青年报》)。

  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在政协会议历史上并不多见,至少我没听说过。我将之看成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进步。

  这位对张茵提案提出异议的女委员说,这两天,全国政协委员张茵提出了3个提案:一个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她本人的玖龙纸业公司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而她本人就是富人;三是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而她本人的企业是会造成严重污染的造纸业。对其上述异议有无道理我不敢妄加评判。但我认为,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不是与委员过不去,也不是不给委员面子,更不会对委员议案造成妨害。如果异议提出对了,可以虚心接受改进提高提案质量;如果异议提出错了,则可以提出反议异,不会影响议案本初质量。重要的是,提出异议者是基于议案更加无懈可击的良善初衷。因此我以为,不管异议对错,都是一种进步。

  政协委员是干什么的?贾庆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人士,应该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政协要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这段话界定了全国政协委员的职责和要求。可见,无论委员提出什么提案,都不能游离于这一职责和要求。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实际是对委员职责和要求提出异议,无论异议有无道理,都可以促进有关委员回头反省,从而更加有利于政协委员角色归位。

  我注意到,这位提出异议的委员明确表示,“不可以这么做”,“我觉得网民和媒体的批评是正确,尖锐的,政协委员应该有一个定位,你既然处在这个平台上,你的话语就不能只代表你所处的利益集团”。委员如是说,是不是有损团结?不是的。委员之间只有参政议政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没有个人恩怨情仇。委员之间的团结不是无原则的人云亦云,团结是基于参政议政的共同利益诉求达成一致的团结。批评使人进步,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同样适用于委员参政议政。

  我不关心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有无道理,作为一种风气导向,我以为其做法意义远远大于个案本身。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无论对错,不仅有利于促进当事委员的反省,还有利于促进其他委员的反省检思。正如这位委员所说,这对其他委员也是一个警戒,不能违背全国政协赋予的崇高使命。“历史要求,我们要兼善天下,要有这样一份情怀”。

  因此,我把委员对委员提案提出异议看成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可喜进步,我期许之成为一种蓬勃新风被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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