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路:股份合作乃破解三农问题良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8:53 新京报

  作者:刘炳路

  人们都知道农村的“土地承包”开创了中国经济的新纪元,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现在已经视为平常的股份制,也是从农村发端的。

  24年前,在中原河南,饱受计划体制禁锢、吃了数十载大锅饭的农民,分田到户开始激情创业时,他们发现或资金不足、或无技术、或缺劳力,欲规模生产和办企业均力不从心,便自动联合起来,以资金、土地、厂房、牲畜、车辆入股合作经营,这样,“股份”合作模式开始出现在中国大地上。

  这种新型的经济合作模式,一出现便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群众手中的零散资金开始聚集,人财物土地等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农村各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向广度和纵深发展。

  作为中国股份制经济的自发试验,此合作模式在乡村萌芽后,开始向城镇集体企业扩展,经过在国有小型企业的试点改革后,逐步扩大到大中型国有企业,并直接推动了上世纪80年代末股票柜台交易和90年代初沪深股票交易所的出现。

  相较于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层面的推动,股份合作模式在其孕育地的发展却极其缓慢和脆弱。由于受政策的影响,农村股份合作模式全部带上集体的“红帽子”,再加上农民的知识陈旧,这些合作企业多产权不明、权责混乱。

  所以,像临汝县出现政府、集体和私人一起入股倒卖物资做生意;而同时,经联体高层管理者的产生,也并未按照公司章程,往往是“一把手的一句话”。如此,在农村股份合作经济中,现代企业制度难以建立。

  1989年后,温州等地开始规范此类企业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领导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两年后,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也赴温州,就“农村股份合作”进行专题调研。

  但这些,并未阻止中国农村合作企业的转型和倒闭。当然,个体的没落并不意味着该模式的失败,事实上,这几年发展起来的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农会,已经成为新农村新股份合作模式的象征。

  同时,时隔20多年后,以小生产为特征的一家一户、小而全的生产模式也期待更多样的经营合作。因为家家户户都齐备的生产资料严重闲置和浪费,无法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也无法形成农业的产业化。

  温家宝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08年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此积极信号无疑会为农村股份制改革指明发展方向。而如果将20多年前出现的以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再次运用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上来,推进以土地经营权为中心的合作,或许是再推农村股份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代表着农民根本利益的生产资料,进行土地股份制改革,就是将土地资源转化为土地资本,而农民可以获得多种收入:地租、分红、腾出更多的劳力变现,以及依托宅基地改造后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收入。

  这样,因为农民将由“失地农民”变成真正的“股东”,在征迁过程中出现的补偿低等矛盾都可缓解。与此同时,借助外力将已成型的现代企业制度移植到农村,将比20年前光明许多;如此,发端于20多年前中原地区的农村股份合作模式,也终将绽放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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