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房价居高不下地方政府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11:43 中国江西网

  作者:李宁

  “全国政协委员王超斌进京参加‘两会’前,就委托河南房地产协会做了一份‘房价清单’。清单显示,政府各种税费占总房价的30%上下,再加上层层‘公关费’,房价的一半被政府拿去了。”(南方网3月11日)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的房价高位运行,成为人民头上新的“三座大山”之一呢?对于高位房价,难道真的是供求不足或者价值相当?还是真如这位政协委员所称的30%的税收导致房价升高?拔出萝卜带出泥,中国房价目前据高不下的原因在这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和调查中可以窥测一二。

  一是地价的上涨和开发商的利益最大化追求所致。房地产的核心问题上土地问题。这一点,熟知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人士都知道。对于居高不下的房价,首要的问题不能不看在地价的上涨这一点。目前,由于国家对土地的严格保护和城市建设用地的逐渐减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从总的供量上来说在逐渐减少,因此,地价成上涨之势不可阻挡。房地产商就是看准了这一点,于是一方面大量囤积土地,另一方面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制造“地荒”谣言,乘机哄抬房价。其次一点就是商家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就像政协委员王超斌从位于北京东四环的“东区国际”项目董事长刘玫那里了解到的“家底”:“东区国际”的地3年前拿下的,当时地价是900万/亩,现在那一带地价已经到了2000万元/亩。目前楼盘价格2.3万元/平方米,其中,土地成本约6000元/平方米,建筑成本约3500元/平方米,精装成本为4000元/平方米。剩下的主要就是各种税费,占了房价的15%-20%左右。我们从刘董事长这里看到,商家囤积土地,光从地价这一块就能赚到利润每亩1100万元,还有地上建筑物房子的利润如4000元/平方米精装费,其实都是房产商追求利润或者摊派费用的名目而己。为什么像刘董事长一样的地产商不能让利于人民一部分呢?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天性无法改变。

  二是政府的各种“不可预测费”。这是房价据高不下的一个 “合法”原因。王超委员所做的调查决不是“华南虎”或者“藏羚羊”,他所反映的“政府各种税费占总房价的30%上下”也是经过精密测算和调查取证。为什么政府会有这么多琳琅满目的“不可预测费”呢?因为,房地产是一块大肥肉,那一个部门不想分到的一勺粥和一杯羹。因此,就有了所谓的涉及25个部门等50多项的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验费、施工合同鉴证费、绿化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等行政性收费或者税费。仔细研究这些收费名称,真的令人可笑。难道不收“施工放线费”开发商就修一些弯弯曲折的房子?有句古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对于这些“收费”,真是欲想要钱,何患无名?可是,收了这些费,真正的住房者能享用这些转嫁来的高消费又有多少呢?看看春节小品《梦话家园》,你可能就了解一二。

  三是链条体系中的“磕地”成本。不上桌面的房价成本,谁人能说清楚?但是这实实在在的抬高着房价,并且成规模和体系。上面,我们看了王超委员所列举的50多项收费。其实,仅这些收费,对于房地产商的那么多暴利来说可能是“小事一桩”,不足以抬高房价,但是,拿到这些证件的成本,背后所花费的成本也许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之一。因为,这些证件后面都是权力,是成体系可以给你罚款甚至阻碍项目进程的绊脚石。尽管这些证件一无用处,但是开发商必须认真对待,稍不留神,就得“好汉要吃眼前亏”,所以他们宁愿花大价钱搞“公关”,也不能让这些绊脚石挡了自己的道。由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自然而然的产生,“土壤”不仅肥厚,而且疏松。“土地‘招拍挂’以前,我们在北京最豪华的会所包上一间房,长期招待那些掌握批地关键环节的官员,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北京开发商老总说,‘招拍挂’以后,混乱的公关现象得以减少,但公关‘花的钱比以前更多了’”即是明证,难怪分管土地等事宜的官员一个接一个的落马。本来是防止腐败、实行阳光公平招标的‘招拍挂’却倒成了腐败的“滑铁辘”,中国的房价有了这种成潜规则的“腐败”在助兴推波,何时才能降下来呢?

  对于据高不下的房价,可以说人民忧心忡忡,高层亦忧心忡忡,形成“两头操心,中间不忙”的局面。可谓症结清楚。就是在这“中间”:“各自为政”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和开发商,往往很多时候是开发商替中间的政府和官员来说话办事。

  中国有句古话就是“对症下药”,病症看清楚了,有利于下猛药治顽症。下一步房价如何,关键要看这“中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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