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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峰:300亿建文化标志城 人人有责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7:36 东方早报
作者:陈明峰 300年前,顾炎武曾经向天下人提出过一个普遍的责任要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300年后的今天,我们从一位当代官员的口里听到了一句与此类似,但更加掷地有声的话。 据《新京报》3月12日报道,针对108位政协委员签名反对在山东济宁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全国人大代表、济宁市市长张振川表示,“允许有争论,但是肯定要建。”“将来不可能只是搞一个房子,一个标志性的大柱子,这是全球华人的共同责任,肯定是一个建筑群。”看来,这座将耗资300亿元人民币的“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分量还真是不轻。但是,一种责任要成为共同责任,必须保证承担这种责任有利于实现所有承担者的相应权利,而且这种承担所需付出的代价一般不太沉重。以此标准衡量“中华文化标志城”,显然它是没有资格要求全球华人为之承担“共同责任”的,因为正如文物专家安家瑶、樊锦诗等所论证的,“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建设,不仅对齐鲁文化外的其他中华文化子系统造成重大打击,而且还要求这些被打击的文化子系统区域内的纳税人为这种打击买单。 问题还在于,谁有权力为这个项目确立“全球华人共同责任”?该项目战略规划设计首席专家、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也承认:“‘标志城’的建设和运行都必须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或授权……连‘标志城’建成后用什么名称,也得由全国人大批准。在论证会上有人问我:要是高层不批准怎么办?我的回答是:那绝对不能搞。”既然如此,在还没有获得全国人大的批准或授权之前,地方政府显然没有资格向全国人民统一课责,更不用说面向全球华人了。 为什么顾炎武可以向全体汉人要求担责,这位市长却不可以向全国人民、全球华人要求负责?其实很简单,正因为顾炎武只是一介布衣,所以他的要求只能是纯粹意义上的呼吁,人家理不理他全可自便;而市长可是有职有权、代表政府,至少在你的管辖范围内,你的话可不仅仅是一种呼吁,否则的话,又哪来像“允许有争论,但是肯定要建”这样的命令式语言呢? 中华民族是一个特别喜欢谈“责任”和“义务”的民族。但是,“责任”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词语,因为它意味着承担,意味着付出,意味着代价,意味着牺牲。希望有朝一日,责任能成为我们真正的应尽责任,而不是悍然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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