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国税地税合并后咋分税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10:02 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舒圣祥(会计师)

  “一个企业今天要接待国税,明天要接待地税,今天应付国税征收,明天应付地税检查,很多企业疲于应付。”全国人大代表宋亚养在广东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上,建议把地方的国税部门和地税进行合并,纳入机构改革范围。(3月13日《信息时报》)

  1993年12月中旬,中央政府颁布一纸《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税、地税自此分家,各奔前程。问题是,国税、地税纷纷在各地建起了漂亮的办公大楼,可分税制最为核心的部分,也就是中央和地方财权的划分,却始终处于混乱状态之中,国税、地税之间的“抢税”斗争异常激烈,由此也让企业疲于应付。

  政府间财力划分政策的不断变动,国税、地税就企业所得税征收权经常“打架”,诸如此类现象的背后,事实上凸显着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利益分配上的激烈博弈。显然,两套税务机构如果要合并,就必须首先直面这种利益格局,否则国税、地税合并就不啻为天方夜谭——充其量也只能像现如今的“形分而神难分”一样“形合而神难合”。

  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分税制肯定必须实行,否则没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也就不可能有相对明确的事权,各级政府就会职责不清。但是搞分税制,与搞两套税收征管系统,却并不是一回事。关键问题在于,税款收上来以后如何按照明确规则分配,而不是在征收过程本身搞纷繁复杂的“谁的税谁收”,然后“谁收的税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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