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彭宇案是和解的还是遭瓦解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7:23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秦川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3月15日针对彭宇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记者从有关途径获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3月16日《成都商报》)

  拜两会所赐,闻名遐迩的彭宇案终于有了后续报道。值得关注的是,彭宇案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场合和时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回答记者说,南京彭宇案已和解。但彭宇案是什么时候、怎么具体和解的?我们不得而知。

  其实,早在去年12月底,笔者一位江苏某报的记者朋友就透露说:通过相关渠道获悉,彭宇案已经和解。而且和解“方案”比《成都商报》所报道的,更加令人疑惑不解。据称是因为一审后,面对沸腾的指责,相关法院备感压力,更关键的,惊动了高层,对此作出了批示。

  不管此说是否属实,不争的事实是,彭宇案果真和解了,出人意料地和解了,而且,尽管早就和解了却一直没有公之于众。同样值得咀嚼的是,南京当地媒体尽管获知了彭宇案和解的蛛丝马迹,但没有哪家媒体尝试报道。究其因,一旦报道,无疑使逐渐淡化的彭宇案再度掀起波浪。

  如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受采访作出“结论”:进入二审以后,在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这段话耐人寻味。尤其是“在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这番表述,更是给人无限联想———是哪些方面、又是为何以及如何关心和支持的?

  当然,某一案件寻求和解再正常不过,既于法有据,也减少占用司法资源。但是,和解不等于消解,更不等于瓦解,乃至人为地试图掩饰。我们知道,彭宇案并非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它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仅是冲撞了社会伦理,不仅是掀起了全国性的道德讨论,还逼迫着人们关注司法公正———众所周知,彭宇案一审时疑窦颇多,且不说当事一方的背景,以及为原告作证的某派出所所长有撒谎之嫌,单单法院“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判决,就让人惊诧。

  彭宇案后,有人激愤难平:以后谁还做好事?有人吁求,莫让英雄流血再流泪,莫让好人难做!的确,一次不公平的判决足以戕害现存的道德秩序,足以使本已不古的人心加剧坠落。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那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说一审判决因太粗糙,太多细节硬伤,为人诟病,那么二审之后继续采取如此“隐秘”的和解,无疑是对法律公正的双重伤害。这才是最可怕,最让人担心的。

  彭宇案和解了,也许有人心安了,也许有人皆大欢喜,但被撇开的公众,势必难以释然。不明不白的和解,终究难以革除道德的伤痕,难以抚慰公众寻求正义的祈盼之心。我们更想知道,彭宇案是和解还是被瓦解的?如果有太多人为因素,这种和解仍是司法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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