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之纯:以拯救道德名义呼吁彭宇案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8:44 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郭之纯(公务员)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近日披露,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已撤诉结案,双方达成和解。对和解的具体内容,其表示“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详见今日本报A16版)

  从“彭宇案”的一审至今,虽只有半年多的时间,但该荒唐判决的负面影响已经凸现,“彭宇案恐惧症”已经成为一个新名词。根治这一社会“病症”,需要“彭宇案”有一个清晰的答案。

  “彭宇案”双方何以都对结果“要求保密”,应该给出一个可信的理由。特别是彭宇,舆论给了他这么多的同情和支持,为何却要如此偃旗息鼓?报道中披露,“从有关途径获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假设此内容为真,曾经坚称自己是见义勇为的彭宇,为何还会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彭宇是否受到了某种压力、是否产生了什么顾虑、抑或是否隐瞒了什么真相,不应该继续混沌下去——如果是前两者,应该给他一个机会,由他自己向公众澄清或说明;如果是后者即彭宇果真有所隐瞒,果真在事件中负有责任,法院也不应该替他避讳。

  以拯救道德和法律信仰的名义,“彭宇案”的处理还是不要保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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