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溪:彭宇案和解难掩公众失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8:48 浙江在线

  作者:杨金溪

  去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反思。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昨日针对此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3月16日成都商报)

  彭宇案,这一严重影响公共道德取向的案件,在南京中院二审时,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众对彭宇案最终结局是和解处理,所表达的强烈不满,并不是反对和解,而是反对用和解掩盖真像。

  彭宇案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就是因为彭宇案的出现,致使社会上反复出现老人摔倒而没人敢扶的令人痛心的现象,甚至不少好心人在向摔倒的老人施助时,无奈地先找到证人以证明自己是施助并不是因为自己撞倒了老人。究其原因,不能不说在彭宇案的判决上,人们对司法公正存在着质疑。

  公众的质疑是有充分道理的,案件的判决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推理为事实。去年,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2007年9月6日现代快报)这种自说自听的推理式判决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更让人们不能明白的是,在有证人证明老太不是彭宇撞倒的情况下,派出所的证人证词却不翼而飞。同时,老太的儿子是警察且与此案有瓜葛,老太的儿子与派出所到底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一切曾经见诸于报道的疑云,怎么能因为和解就会在公众中烟消云散呢?

  彭宇案最终结局选择和解,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和解不能掩盖真相,这是公众的权利,因为彭宇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如果不向公众公布事件真相,这一公共事件在人们对社会道德价值取向上,就仍然会产生着误导的恶劣影响,正如有网友所说,今后谁还敢去救人?谁还敢去做好事?谁还会自觉学雷锋?由此而对发扬传美德,构建和谐社会所产生破坏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在彭宇案的处理上,法院一方应该持有认真的态度,持有事实求是的精神,对了的就坚持,错了的就要坚决纠正。要把彭宇案的事实真像原原本本公布于众,撞了就是撞了,没撞就是没撞,以正视听,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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