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个人征信系统为谁而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9:13 东方早报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魏英杰

  北京的孙女士去年底因购房到银行申请贷款,却被告知,她存在“连续8个月欠款不还”的情况。原来,几年前孙女士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信用卡,孙女士因为已有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便没有开卡,后来单位集体办理了销卡。但销卡后银行仍不时寄账单通知她和同事缴年费。她当时认为卡都注销了,和银行业就没有任何关联,也便没理这事。问题就出在这里。而如果她这次没有去申请贷款,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之所以提到孙女士的故事,是因为这则新闻:据央行发布的消息,截至2007年底,央行征信系统已为全国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档案除在银行采集的信贷信息外,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信息等均被收录在内。这意味着,手机欠费直接影响个人信用,已经真正成为“现实一种”。而去年4月份,央行才和信产部达成相关协议。

  通过征信系统强化个人诚信意识,进而打造诚信社会,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个人如果确实因为失信而被记录在案,那也无话可说。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这个征信系统以及相关征信资料提供者的运作方式存在不少弊端。这反过来很有可能影响个人征信体系的公信力。

  回到孙女士的故事。孙女士找银行交涉,但银行人员告诉她,个人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他们无权删除。孙女士于是书面申请查阅办卡资料,证明她并未签署任何文件,却又始终没有得到回复。后来记者代为询问,银行的答案又是不知道,“因为(人民)银行对此没有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告知记者,个人信用报告通过整理各家银行提交的客户资料而形成,并不通知本人,也不提供网上查询,只能到各地征信中心查询。

  也就是说,这个征信系统只管从银行、电信部门等单位采集资料,而不会去核实这个人为何不按时缴费。而银行等单位,又像对待孙女士一样,把你记录在案了,也不提醒你一下。更为重要的是,你还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删除不良记录,挽回自己的信用。在这里,个人的知情权被悄无声息地剥夺了,只剩下证据确凿的“被选择权”。

  而要将一个人纳入不良信用名单,有关方面至少得提前告知这个人,要允许申诉,并给予对方弥补机会。但是,无论征信中心还是银行等单位,显然都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

  6亿人的数目,应该涵括了具备一定消费能力的大多数公民。如果那些偶尔忘交、迟交电话费的人都被不分青红皂地白判处“信用死刑”,所谓征信系统岂不真的成了垄断机构的一部“催款机”———看看那些与征信系统相关联的单位,难免给人这种联想。这难道就是个人征信体系的制度初衷?那我们就得追问了:这个征信系统,究竟为谁而设?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