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渔:6小时工作制一个美丽的假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8:30 中国江西网

  作者:张若渔

  没有最休闲,只有更休闲。国家节假日改革刚刚尘埃落定,实行6小时工作制的呼声又扑面而来。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浙江日报》3月19日)

  6小时工作制,确实很有诱惑力,其“优越性”如姒健敏所言:可以增加人们休闲娱乐的时间,促进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可以缓解交通压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可以在提高工作效能的同时,减少社会成本。乍一看去,让人心动。

  然而,我们深知,任何制度都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的,必是镶嵌进社会肌理,经过长期磨合才能得以固化成型、任运自在。抛开制度运行环境,单纯谈论一项制度的好坏,其实没多大意义。6小时工作制,理应作如是观。

  不难看出,“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其中空想的成分太多。这种崭新的、重新洗牌式的工作制度的最大硬伤在于,好像社会有机体各个部门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各自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堡垒,这岂非荒唐?如果真的实行分时段的6小时工作制,我们将不得不面对一种由错时带来的尴尬:此部门上班而彼部门却休息,而本来二者之间是具有天然联系的,绝不能随意分拆开来:比如市民与政府;患者与医院;储户与银行;家长与孩子,等等。可想而知,这种错位的工作制度不仅不能提高工作效能,反而可能使社会秩序紊乱,社会交易成本变得更加高昂。

  再者,一天只有24小时,除去睡觉、吃饭,正常的工作时间其实是既定的。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按照6小时的标准为社会各个部门厘定错时的工作区域,到底该怎么操作呢?错开的时间太短没有意义,时间差太大又根本不可能,这不是自己难为自己嘛。如果硬要分出个子丑寅卯来,那有些群体正常的作息规律(比如午休)必会被打乱,所谓“促进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又如何谈起?

  另外,从劳动效率的角度出发,改8小时为6小时工作制也很难说得过去。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显示,中国工业部门劳动效率仅为美国的4.4%,日本的4.1%,德国的5.6%。如此低的劳动效率,工作时间再行减少,难道我们真的只想和生活来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这不是说反对减少工作时间,而是我们还没有太多资本享受奢侈的休闲社会。除了实体部门,我们自然也不应忘记,政府、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本也低下,6小时工作制基本上等于又送上一个大礼包,这对某些群体岂非一种变相的伤害?

  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在超时加班普遍存在的当下,8小时工作制尚且形同空文,6小时工作制显然也只能过过嘴瘾。如此而言,我们不妨先尊重一下现实、规律以及习惯,把8小时工作制贯彻好了再言其他吧。当然,我们也尊重姒健敏副校长提“建议”的权利,只是我们对此只能说,想法很好,但也真的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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