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则徐:炸楼隐喻的中国社会变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07:41 东方早报

  作者:顾则徐

  最近,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将于4月爆破拆除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舆论关注。该楼建成于2000年9月,22层98米,是一座现代化医疗综合楼,投入使用仅7年。实际上,类似的炸楼腾出地块事情现在屡见不鲜,这次无锡炸楼之所以引起普遍议论,不过是因为当地政府官员说了句:“炸楼,政府并没有吃亏。”

  无锡市政府炸楼后重新建造一座医院需要投入约10亿元,但腾出的该地块处于无锡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已经拍卖出12.1亿元,政府直接“赢利”约2亿元,如果考虑到在该地块将新建一座250米高的大楼所带来的政府新增税费收益,政府间接“赢利”将会更加可观。这名政府官员只不过说了句大实话。

  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这样公立医疗机构,属于政府所有,在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下,“炸楼”等于是政府的一个直接“经营”行为。如果该医院不是公立的,而是私立的,政府也能进行类似的“经营”。在中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如果该医院是私立的,就只是土地的承租方,是向政府租赁土地使用,政府仍然拥有两个非常关键的权力,一是重新规划权,一是拆迁权。

  绝对规划权是政府可以不需要得到被规划范围人们的同意,单方面对一个地区制定建设规划,并且,当这个规划完成建设后,政府不需要顾及土地批租时所承诺的七十年或五十年期限,随时可以对原有规划进行修改、调整,甚至进行彻底的重新规划。

  拆迁权是政府按照所制定的规划对一个地区进行新的建设,所涉及土地上的不动产必须按照政府意志予以拆除,政府应当给予补偿,但补偿基本价格标准由政府单方面制定,被拆迁人只能在此基础上与拆迁方进行计算讨论。正是由于政府拥有这样两种权力,加上频繁的城市改造和工业、商住房建设,类似“炸楼”这样的事情便成了常见现象,这种现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动拆迁”问题。

  “动拆迁”是个极其深刻的经济问题,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及其副效应与此有着微妙的关系。但就其直接形成的结果来说,首先呈现为一种社会问题。因此,人们通常在谈到“动拆迁”时,是把它作为社会问题议论的。这一社会问题有正、反两个表现:当地方政府愿意多给予居民补偿或居民认为有利于新的生活时,居民积极欢迎和要求政府进行动拆迁。如果政府建设缓慢,使居民不能及早得到动拆迁的机会,居民就会认为地方政府不作为。这是正面的社会问题表现;当地方政府不愿意或不能给予居民足够补偿时,居民处于不愿意拆迁的境地,部分居民也就采取一定的对抗行动,这是反面的社会问题表现。

  不动拆迁,地方政府就会少了很多“赢利”,财政就越难以好转,因此,政府就越需要进行动拆迁以获得“赢利”,这就是所谓“卖地财政”。在“赢利”推动下,内地中小城市基本都成了“新城”,千城一面,南北莫分,民众生活所遭受的破坏性也就更加普遍,这也是必须要警惕的社会格局演变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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