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灵:当评奖异化为利益再分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8:10 中国青年报

  作者:志灵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的前副会长、该学会的创始人之一蒋铎3月23日在网络上公开声明,“我宣布退出这个我曾经为之花费心血的组织”,他认为学会消极处理首届华赛金奖照片涉嫌造假事件,而且他对学会秘书长胡颖表态很不满意,思考良久,终于作此痛苦决定。据悉,蒋铎是该学会成立以来第一个声明退出的会员。(《南方都市报》3月26日)

  按照官方的介绍,中国摄影新闻学会是由全国新闻摄影工作者和主管报纸刊物新闻摄影工作的总编辑们共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术团体。根据这一定性,该学会应当是一个自治性的学术团体;同样的道理,首届华赛金奖照片涉嫌造假事件,也理应是一个学术问题。对于一个自治团体中的学术问题,正常的处理逻辑是,由自治的团体通过“团体罚”来实施。

  但是,一个本应由自治团体自行解决的学术问题,却不幸演变成一场关涉学会声誉的“退会风波”,说明问题已经从学术层面上升到学会定位上。否则很难理解,一个为了维护学会名誉的“元老”,会选择“退会”这种“自杀”方式。毕竟,一旦退出自治团体,当事人更无权启动团体内部的惩戒程序,来处理获奖作品涉嫌造假问题。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一个本应自治的团体早已蜕变成官僚机构,在森严的团体等级制度之下,受制于“现管”的学会元老也只能“望假兴叹”了。

  中国学术团体官僚化、行政化的倾向,非但没有随着社会自治的发育逐渐减弱,反倒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学术自治团体对于学术问题的处理,不是按照团体自治所应遵循的学术规则和惯例来处理,而是按照行政逻辑兼顾各方利益的方式来协调。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本应该被严肃查处的学术造假行为,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操作模式下,不断地被姑息甚至纵容。

  究其根本,是因为在自治团体官僚化或者行政化的语境下,学术评奖已经从纯粹的学术评价,变成了一次利益的再分配。利益集团甚至行政官员都在瓜分奖项,一旦追究起责任,就意味着相关利益集团甚至行政官员要承担责任。这样,已经臣服在行政权力之下的学术团体,惟行政权力马首是瞻,自然不敢轻易地认定某一获奖作品系造假之作。因此,作为维持自治团体纯洁性的“团体罚”,就会在瞻前顾后中被虚置起来,当然,一同沉沦的还有自治团体的自治理想。

  对于涉嫌造假的获奖作品,人们现在最关注的或许不是获奖者为什么要造假,而是在造假手段明显拙劣的情况下,评奖学会相关负责人的暧昧的表态。如果说在名利二字的刺激下,总会有造假者前仆后继的话,这并不可怕,因为即便是大名鼎鼎的普利策奖都不时会曝出造假丑闻。真正可怕的是造假在被举报或者败露之后的责任追究的缺失。和西方造假记者在事态败露后大多都会“业界蒸发”大相径庭的是,我们的造假者所面临最严厉的处罚不过是取消获奖资格,甚至连某个奖项评选的黑名单都上不了,遑论更严厉的“业界蒸发”,而这一切的症结,都在于团体自治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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