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网上开店不占道 何必又要办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07: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欧木华

  近来,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商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聂林海本周表示,商务部计划在6月出台中国首例网上交易的相关法规———《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而北京本月已出台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为网上开店设置门槛。3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对网上开店办照的具体适用范围予以细化。

  网上开店,如果销售额达到了税收起征点,确实有必要征税。但以办执照来达到管理税收的目的,笔者以为,既无必要,也易引发诸多问题。

  网上交易,很多都是通过支付宝进行。每笔交易都在网上有详细纪录,调查哪些网店应该征税,其实并不难,又何必借助办执照的方式来达到?网上交易确实存在着欺诈、诚信等问题。但对这些问题,办执照可以解决吗?恐怕不能。网上开店既不需要检查卫生,也不影响市容,更没有“占道”,不知道办执照的单位到底能提供哪种服务?能促进何种管理?如果相关部门在给网店办理执照之后,不能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仅仅只是收取执照费,这无疑是让某些部门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

  更何况,按现实的经验,办一个执照,费时费力,这样的做法和网络快捷方便等特点格格不入,这样的门槛实际上是颇高的,一定程度上是限制了电子商务的繁荣。其实办网店时采取的实名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网上执照”,又何必多此一举?

  不难想像,网店办执照之后,网络将还是那个网络,网店还是那个网店,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凭空多了一个收“执照费”的婆婆。对网店收税是应该的,但对网店而言,税收和“执照”是可以分开的。抱着“执照经济”的思路管理“电子商务”,对这一新生事物恐怕是一种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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