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东:何庆魁万里大造林的变脸戏令人不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11:25 荆楚网

  作者:马会东

  轰动全国的“万里大造林”一案侦破又有新进展,为这起通过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忽悠”社会公众13亿资金的惊天大案立下“汗马功劳”的何庆魁、高秀敏,被查出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何庆魁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4月1日中国广播网)。

  曾几何时,何庆魁还信誓旦旦地一再表白:“我参与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赤子之心,天地可鉴。所以,当万里大造林一事败露后,他的这番话还博得了许多人的同情,以为他是抱着一片好心却办了一件坏事,出发点是好的,是在不知道陈相贵们设下的骗局真相的情况下的一个失误。

  当时,我就对此表示怀疑,但由于没有公布更多细节,不能随便乱发议论,只将其定位在骗子“屏风”的层次,写了篇《何庆魁们何以成为骗子“屏风”》的小文,批评了一些明星只为挣钱随意代言的现象,提醒明星注意“代言”不要害人,公众也要理智对待明星代言,顺便说了句“至于何庆魁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谜底就会揭开”,并没有敢断言何庆魁肯定从中拿了钱,肯定和陈相贵是“合作伙伴”,即便如此,许多被何庆魁“为父老乡亲做点事”感动了的网友还是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

  现在,事实的真相终于揭开了。何庆魁与陈相贵是货真价实的“合作伙伴”,白纸黑字的《合同书》证明,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拥有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同时,何庆魁、高秀敏还以形象代言人的身份提取代言费。更为离奇、诡异的是,陈相贵、刘艳英等万里大造林公司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何庆魁马上做出反应:以副董事长名义向公司员工和全国购林客户发表《公开信》,为犯罪嫌疑人鸣冤叫屈。其后,何庆魁又在北京某律师博客上发表文章称“造林造不出犯罪”,呼吁搞所谓的“护法维权”。还有更加不堪的,当办案人员向何庆魁追缴有关涉案款项时,何庆魁为了保住既得利益,继续为犯罪嫌疑人陈相贵鸣冤叫屈,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

  同样的一个人,却呈现出这样两张截然不同的嘴脸,何庆魁的“变脸”功夫可谓登峰造极了。这个天才的农民喜剧家,把戏剧舞台上的“忽悠”功夫搬到人生的大舞台上尽情发挥,令多少奔着他名气而去,想跟着这位憨厚的大哥后面去发财的人,陷入痛苦绝望的深渊。尤其是他在事件败露后还拼命“维权”,继续“忽悠”的表现,更是令人心寒到不齿。这样的荒诞提醒我们,理性的明星崇拜是多么重要,严格的明星代言管理多么重要。而对于那些为了金钱而走火入魔甚至昧了天良的所谓名人,除了给予道德的谴责,触犯法律的,必须受到法律毫不留情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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