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飞:解决天价薪酬问题有赖权利意识觉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8:29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在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公司高管天价薪酬接连曝光之后,银行高管薪酬的公布再一次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银行年报披露,某商业银行董事长以2285万的年薪,创下了国内银行高管薪酬的新纪录,其他数家商业银行的高管也有动辄数百万元的薪酬。据说,天价薪酬引起了决策高层的关注。但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银监会没有权力干预银行高管的薪酬。

  几日前曾有千名车主上书保监会,要求调查中国平安高管的天价薪酬是否与交强险的高运营成本有关,监管方沉默以对。此番银监会发声带给公众的感受,或许比无声更加糟糕,因为一句“无权干预”足以关死所有的希冀之门。更耐人寻味之处还在于,银监会向决策高层反映银行高管薪酬问题,意在强调监管部门与被监管对象的收入差距过大,潜在的希求隐约可见,但绝对不会是拿天价薪酬开刀。监管者当然能够证明自己的“无权干预”乃是谨遵法律、恪守边界的理性举动,但这种表态并不能作为证据以表明天价薪酬之合理。既然监管方抛弃了讨论薪酬问题的道义担当,那么这一问题应当回归到自己的逻辑。

  高管们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不过是绩效增长带来薪酬增长、国际惯例一向如此、公司内部事务无需外人置喙云云,仿佛天理如此。此次“高薪冠军”所在银行2007年税后净利润仅为26亿元,在上市股份制银行中几乎是最少的。而且,与高管薪酬急速飞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某些银行基层分行的员工收入甚至比前几年还要低。可见,所谓的分享成果更具有独享乃至侵占的意味。高管们所援引的国际惯例,显然不包括纽约证交所前首席执行官理查德·格拉索,2003年他因享受不合理高薪而惨淡下台,且不得不退赔已经获得的绝大部分薪酬。当然也不包括德国总理默克尔,2007年她曾对高管高薪问题严厉质问:“为什么那些把事情做得一塌糊涂的人还能大笔装钱呢?”

  最后的防线只剩下“程序合法”,也就是说,高管们的高薪只要董事会作出决定,并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便符合公司法的要求。至于天价与否,高管们并不畏惧外界的口水。这是高管们自恃的防守秘笈,同时也正是解决不合理薪酬问题的命门所在。一切权力都有扩张和自肥的倾向,国家管理者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如此,公司管理者所行使的管理权力亦不例外。天价年薪的实质,不过是管理权绑架所有权之后对公司财产的侵占。在公司治理普遍不到位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却沦落到形式化的地位,董事会与管理者名称异位而利益同体,监事会之监督亦形同虚设,这必然导致管理方一权独大。所有者权益虚化,管理者自然可以在权力自肥的邪路上为所欲为。

  解决天价薪酬问题不能靠神仙皇帝,只能靠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权利不独是政治意义上的自由平等,也包括经济层面的所有权、决定权等等。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属于拥有股票的公众,即便其中有国家股、集体股,最终的权利也还是要落脚到公民个人。公众在拥有股票的同时,也拥有决定高管薪酬的权利,当然包括对过高薪酬的否决权。按照公司法的立法精神,股东发现高管的自肥行为可以要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在遭遇不作为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自行起诉。既然监管者不肯干预,公众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无疑是解决天价年薪问题的最后也是最佳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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