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清波:误诊率考验医院的责任和良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1日07: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邓清波

  日前,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发表博文《医生的诊断有三成是误诊》,据他介绍,医生的诊断确实有三成是误诊: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如果住院让年轻医生看了,其他的医生也看了,大家也查访、讨论了,该做的B超、CT、化验全做完了,误诊率是30%。他建议,最好是在一家医院被一个医生诊断了,一定要征得第二家医院核实。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减少误诊的方法。

  过去不知道,知道吓一跳。上述情况意味着有许多病人花了钱看病,却得到了错误的诊断,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服务,权益遭到了损害。因此,值得追问的三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过去没有人告诉患者这些?现在该官员在博客中披露了这一情况,并举英美等国也有类似情形为证,这又会不会成为今后医生推卸误诊责任的借口?难道除了让患者一个病看两家医院,就没有更好的减少误诊的方法了吗?

  第一个问题涉及患者的知情权。患者到医院看病,有权要求获得正确无误的诊断,有权知道医生的误诊率是多少。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医院的宣传、广告都是强调医生水平多么高超、技术力量多么雄厚,很少有对误诊率的详细披露,这是对患者知情权的漠视。

  第二个问题涉及医院的诊断责任。诚然,现在该官员在博客中披露相关信息,似乎满足了部分患者的知情权,但实际上,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制度跟进,仍然会导致新的损害患者权益的情形发生,表现之一就是普遍存在的误诊率很容易成为某些医院、医生推卸误诊责任的借口,他们会以所谓误诊“在所难免”为由对患者敷衍塞责,使患者处于更加不利的处境。

  就第三个问题来说,该官员建议患者看两家医院以减少误诊率,言下之意显然是把获得准确诊断结果看成纯属患者自己的事情,只能由患者自己多花钱、多看几家医院,这其实还是对患者权益的漠视。事实上,救死扶伤、给患者正确的诊断完全是医院、医生的责任,诚然,限于现实中的技术水平,某些医生的误诊确实难以杜绝,但在信息化时代,医院完全可以通过建立不同医院之间的信息交流联合会诊制度、增强本医院的技术力量、改善门诊管理,如变一个医生看病为多个医生联合开展门诊,等等,来为患者提供更好、更周到的服务,减少误诊率,减轻患者的负担。

  总之,面对客观存在的误诊率,医院、医生和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在保障患者知情权、明确诊断责任、为患者提供更周到服务等方面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是简单地建议患者去第二家医院看病,把责任全部推卸给原本就处于弱势的患者。这既检验着医疗制度体系的合理性,也检验着医院、医生和相关职能部门官员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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