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舸:专设贫民区恐造成更多二元割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9:31 重庆时报

  作者:毕舸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日前,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发表了《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并与现场数百名读者进行了交流。(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28版)

  秦晖先生认为深圳可率先兴建贫民区,相信其原意是出于一个城市、一个社会,应给予外来打工者,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起码的选择机会和权利保障,但专设贫民区,恐造成更大的“二元割裂”。

  其实,在深圳,在国内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已经自然形成了一些中低收入群体聚集生活的区域。虽然是实际上的“贫民区”,但毕竟仍属于城市中心功能带的一部分,这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低收入群体与这个城市的某种疏离和隔膜,并能在上述地带获得更多的就业生存机会。

  中国城市的功能往往呈现梯度发展态势,即基本集中于市区,而越往郊区越出现功能衰减。如果在关外专设贫民区,首先遭遇的一大难题即居民的就业、生活都会存在诸多不便,支付比以往更多的成本,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欠缺,这与不少广州廉租房租户最终放弃的理由如出一辙。

  专设贫民区,等于其身份标签更加明显。外来低收入群体与当地“城市人”价值观和认同感的差异将进一步拉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双方沟通上的困难,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般是“市区是为穷人准备的,郊区是专供富人的”,因为穷富群体之间的承受能力差异很大,决定了低收入群体必须更紧密地依附于城市的核心功能带,才能换取起码的生存机会,而富人则选择“市区上班,郊区住家”的生活模式。在郊区专设贫民区,无疑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可能造成对穷人更加不利的局面。

  如果贫困群体被圈定在一个特殊区域,他们是否会感觉到自己处于被排斥与人为边缘化的境地,总是与城市户籍人口保持“一个城市、两个世界”的地理及心理距离,甚至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他们是否会因此产生某种积怨?是否会对所居住的贫民区产生厌恶、拒绝的反向心态呢?在欧美一些国家,贫民窟出身的孩子出现了对所居住地的集体性排斥,并且将怨恨转嫁到对整个社会的不满,就在于过度集中的“穷人区”让他们丧失了更多的起点平等机会,无法真正融入主流社会。

  政府必须关注这些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当然不应当采取在郊区专设贫民区的偷懒办法,而是先给予他们起码的“国民待遇”,比如按时发薪、提供社保和福利,大力兴建市区内的廉租房等等,切不可借兴建贫民区之名行驱逐穷人之实。广东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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