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飞:以务实眼光看待贫民区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9:41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日前在深圳做客南都公众论坛,并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他提出建议说:“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

  贫民区是一个被人为地中性化了的词汇,更常用的说法应该叫做贫民窟。贫民窟的本义,通常是指以低于标准的住房和贫穷为特征的人口稠密的城市区域。但这个词汇自19世纪20年代出现以来,越来越滑向贬义的深渊,以至于人们充满了对它的厌恶和忌讳。比如说,“贫民窟是包括犯罪、卖淫和吸毒在内的边际活动的避难所,是有可能造成多种传染病肆虐城市地区的传染源,是一个和正直、健康毫不相干的地方。”其实,这样的描述恰恰是一些国家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贫民窟的真实图景。或许,这也正是秦晖教授弃贫民窟而用贫民区说法的小小机巧?

  但是,在贫民区问题上我们曾经是满怀豪迈的。瑞银证券亚洲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乔纳森·安德森看到,在孟买、雅加达、墨西哥城、拉各斯等大城市里,可怕的贫民区以没有遏制的速度蔓延,然而在中国的大城市却难以看到类似的景象。西方的研究者们认为,中国是一个没有贫民窟的国家,这是世界上唯一的例子,显示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与一些学者的欣然自得不同,秦晖发出了相反的疑问:中国有一亿多流动农民,但又没有贫民窟,这些人到底住在什么地方?因为缺乏购买力,任志强们为富人打造的楼房显然没有他们的份儿。因为没有户口,政府提供的经适房、廉租房更容纳不了他们的梦想。农民工藉以栖身之所,只有临时工棚,顶多是简陋的集体宿舍。

  这就揭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我们所津津乐道的没有贫民区的美丽城市,实际上建筑在对农民工群体居住权利的剥夺之上。以家庭为单位的居住权才是完整的居住权,而这又是农民工性权利、子女受教育权利、老人赡养权利等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城市对于农民工完整居住权的剥夺,实际上隐含着这样的逻辑:城市只需要农民工的付出,当他们无法再提供血汗价值的时候,只能由生老病死优胜劣汰的铁血法则将他们驱逐,将他们赶回家乡。在如此令人不寒而栗的权利剥夺面前,如果贫民区的存在可以满足农民工最低限度的居住权要求,那么贫民区所带来的脸面问题实在算不得什么。何况,倡导者的本意似乎重在政府对农民工自建房屋的赋权与资助。

  正是从填补权利真空的视角来判断,我们认为秦晖教授关于深圳建立贫民区的建议有其价值,毕竟它所着眼的是对一个群体久被忽略的权利的呼喊与关怀。允许贫民区存在,如果舍弃的仅仅是脸面,而收获的却是公民权利的日益均等,那么这自然是务实之举。不过,也应当注意到,秦晖教授提出兴建贫民区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如果政府认为兴建福利房花费太大”。也就是说,政府兜底才是最优选择,贫民区只是一种次优的替代品。毕竟,人为地设置贫民区绕不过二元割裂、阶层歧视的诘问,而且服务欠缺、治安混乱等贫民窟普遍性问题必将来临。

  以伸张权利为指向,在务实态度之外尚需长远眼光。比如,能否避免贫民区而落实农民工的居住权?即便真的需要兴建贫民区,那么能否使公共服务更到位一些,隔离效应更淡化一些,从而使贫民窟的弊病最大限度地得以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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