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蓉霞:散发着霉味的婚前守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7:16 人民网

   作者:陈蓉霞

  据4月14日《东方早报》报道,主要面向大学生、以“拒绝婚前性行为”为核心内容的“婚前守贞”培训课刚在浙江大学结束,日后还要向其他高校推广。

  如今这年头,各类培训班名目繁多,但打出“婚前守贞”的名义,却还是令人惊奇。它要达到什么目的呢?主办方说,“婚前守贞是惟一能避免怀孕、传染性病100%有效的方法。”

  无须讳言,如今少女失贞早已不成奇闻,上海的411医院为不慎怀孕的少女开辟的救助热线大有市场,就是一个明证。但若是仅为避免怀孕或杜绝性病,婚前守贞课程似乎更该面向中小学生,因为相对而言,大学生在这方面的知识及其自制能力毕竟更强些。而且更严格地说,如果仅仅是这样的目的,那婚后更要“守贞”,因为怀孕和性病的风险与一纸婚姻的保障是没有关系的。

  可见,“婚前守贞”应该另有所指,说白了就是要求女性守住那一层“处女膜”。男女的生理构造天然有所不同,这本来只是自然属性,但人类文明却对此做足了文章,传统社会更为强调女人的“守贞”,哪怕是在婚后,甚至出现了许多野蛮的做法,比如欧洲中世纪曾经流传过女性专用的“贞节带”,非洲某些部落曾有针对女性的割礼习俗,其残酷程度远超我国女性的“三寸金莲”。

  既然守贞专门针对女性而言,在如今强调男女权利平等的现代社会,再来提倡“守贞”岂止是倒行逆施,更是匪夷所思。贞为谁而守?若是为现在的恋人而守,决不移情别恋,那么,当热恋中的男女彼此立下山盟海誓时,这就是双方心甘情愿定下的守贞条约,它的见证者是彼此的真情。这种由情而生的誓约,哪里需要在大学课堂上通过培训才能学会?与之对照,培训班里学会的守贞条约,当事人自愿签字后据说还得由一位成年人来保管,这甚至是对当事人人格的污辱。两个彼此真心相爱的男女,经深思熟虑后签下一份“婚前守贞”条约,这本身就意味着他们已是成年人,为何他们的行为还要受另一成年人监管?更重要的是,当爱情的见证不是来自当事人的内在真情,而是来自第三方的外在约束,这样的爱情岂不已经变质?若说守贞是指两个相爱的恋人发誓在婚前决不发生性行为,那双方只需对此达成默契就行,何须签字画押再由第三者来监管?

  即使要反对婚前性行为,也需拿出更堂皇的理由,而不是重新找回过时的习俗。那种习俗的霉味只能令人倒胃。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