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举报人意外死亡应异地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07: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盛大林

  3月13日凌晨,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死亡。李国福是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的下属。2007年8月26日,李国福返回阜阳市当天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此前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检察机关出具的调查结果显示,李国福属于自缢身亡,但其家属不认可李国福自杀的结论,认为死亡原因蹊跷。

  李国福之死确实蹊跷:首先,李国福是在获准会见律师之前几个小时“上吊”的。其次,“上吊”的铁栅门横栏与李国福身高相当,不可能吊死人。再者,“上吊”地点附近就有值班的人。此外,监狱工作人员说“上吊”用的是布带,但死亡鉴定书上说用的是绳索,到底谁说了谎?作为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李国福怎么可能在监狱里找到足以自缢的布带或绳索?他又怎么可能找到可以上吊的横栏并完成自缢的一系列动作?还有,李国福背部大片的青紫又从何而来?上吊死的人怎么会紧闭着嘴巴?……

  无论是从动机上还是从操作上,李国福“自杀”都是无法解释的。相反,倒不能排除有人报复及至杀人灭口的可能。当然,这也只是推理。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司法机关调查认定。但在颍泉区的治内,是不太可能得到真相的———让被举报人的手下去处理举报人的案子,结果不难想像。颍泉区司法部门给出那样一个疑窦丛生的鉴定结论而且拒绝给予合理的解释,不仅死者的家属不能接受,绝大多数公众也不可能接受。

  程序公正是实质公正的保证。李国福蹊跷死亡案要得到公正的处理,就必须摆脱张治安的“控制”。因此,此案理应异地办理,或者由上级司法部门接管。除此之外,有关部门也应该就李国福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李国福的“口”虽被灭了,但事实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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