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丁立:西方法制有些虚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11:50 新民周刊

  沈丁立[上海]

  最近,围绕奥运圣火传递,出现了中国民众对西方的一些情绪。在圣火传递途经伦敦和巴黎等地时,一些“藏独”分子和西方人士冲击火炬传递,同火炬传递人员发生冲突,甚至故意抢夺火炬并熄灭圣火,严重损害了和谐奥运的举世理念。这种情况无疑激起中国民众的不满和愤怒。

  西方一些人士认为中国人权状况存在问题,其逻辑是:中国政府在今年3月平定拉萨地区打砸抢烧暴力事件中镇压了“藏独”势力,因此这个国家就被视为不够尊重人权,所以北京不配主办奥运会。为了显示对中国的不满,这些势力经过策划,企图在奥运圣火所到之处展开围追堵截。

  对此,我们不妨来琢磨三个问题。其一,谁有人权问题?那些反对北京举办奥运的人士认为中国存在人权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倒不必忌讳,不必为了不满有人亵渎奥运圣火就否认我们存在人权问题。大家都在进步中,这世界上谁没有点人权问题?对于人均GDP只有2000美元的中国大陆来说,没有人权问题才不正常。

  我们看到,中国现在还存在着全民义务教育尚未完全落实的问题,我们至今尚未实现全民医疗保险。我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还未妥善解决。所有这一切,都要伴随国家现代化的进程而不断改进。

  但是,中国存在人权问题只是事物的一面,它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人权的大幅进步则是事物的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在过去半个多世纪对国家的有效管理,使绝大多数人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了生活,国家取得了基本人权的显著进步,是毋庸置疑的事实。随着思想解放以来,国人的言论自由也已取得更多保障。对于这些,西方倾向于视而不见,这是不太公平的。

  再看看西方。那些批评中国的国家是否就不存在人权问题呢?显然不是。西方虽然经济比较发达,但这建立在昨日殖民的基础之上。一个曾经对外侵略扩张、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国之上的国家,其实并无多少道德来指责曾经受其欺负的国家。当代推翻伊拉克政府的军事行动,给伊拉克人民的人权带来了严重损害。即使是在西方国家内部,也不时爆发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1932年7月28日,美国政府就曾武力弹压请愿的退伍军人。1991年3月3日,美国洛杉矶市警察暴打黑人罗得尼·金,酿成了日后的一场种族冲突大灾难。

  所以,人权问题不是中国独有的。批评中国存在人权问题,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问题。问题在于客观公正,要在批评的同时也应肯定中国人权的进步。另外还要照照镜子,研究一下自己的人权问题。

  其二,有人权问题就不能办奥运会?这是一个明显站不住脚的理由。依照这种理由,美国警察暴打黑人,美国也就不要办奥运会了,但美国不也在1996年办了亚特兰大奥运会?现在中国办奥运会,西方一些人就看不顺眼,拿了人权问题来说事,其实完全是心态失衡。

  其三,怎样表达不同意见?有人对中国有意见是正常的,但是表达意见应依照程序,遵循法制的原则。无论对方如何用语言、文字以及集会的方式表达,我们都应予以尊重,尽管我们未必都赞同人家的意见。但是,奥运圣火到各国传递,是经过国际奥委会同意的,也是火炬经过的国家奥委会与政府同意的,并且得到了所在国政府给以安全保护的承诺。

  那些对北京奥运火炬传递进行滋扰的人士,不顾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抢夺火炬并熄灭圣火的方式表达其主张,则完全超出了民主和法制的范围,既不尊重中国和各国火炬手传扬奥运圣火的权利,又挑战火炬传递沿途国家的法律,是一种以暴力方式反对民主的活动,与其在人权问题上做教师爷的做派完全不符。要是西方政府对这些严重违法行为不予制裁,如何让人相信它们的法律没有一些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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