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欣:运动员耍点大牌和国家形象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8:2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司欣

  在近日召开的中国晚报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司长张海峰对中国代表团在奥运会上的夺金形势和成绩预估做了详细报告,谈到最近发生的林丹和郭晶晶“大牌事件”时,张海峰表示,不能为了金牌损害国家形象

  体育总局的批评来得非常及时和有必要:近来明星“耍大牌”事件不断爆出,引起各界侧目,这对于正在紧张备战奥运的中国军团来说,殊为不利———作为东道国,我们不能只在金牌上占据优势;耍大牌事件背离了我们对奥运文明的追求。但我认为,不必将运动员的个人生活作风或私人品质问题上升到不必要的高度,更不该扣以“国家形象”这样的大帽子,毕竟他们还是些处于成长过程中的,有待成熟和需要引导的孩子。

  “国家形象”是个抽象却又沉重的概念。我们向来认为,运动员就是为国家形象而存在的,金牌就是最好的国家形象。不用额外地附加责任,运动员自身的国家意识已经是根深蒂固。显然,运动员的价值是体现在赛场上的,如果说建设好国家是最好的爱国,那么为国家争金夺银就是运动员最大的政治。而在场外,他们代表的只是一己的而非国家的形象,他们体现的只是个体而非国家的品质。规范他们的行为是对的,但冠以国家名义则让人感觉到某种体制性的压制力量。这种高压,对于尚处花样年华,且为国家荣誉付出了超常努力的运动员们,未免有难以负重之感。

  我认为,对于运动员来说,他们更需要宽松的心理环境。许多年来,政绩化体育已经让运动员背上了很重的心理包袱,他们为国家荣誉而战,却又为国家荣誉而扰,国家意识让他们成就了举世瞩目的体育成就,但也让他们稚嫩单纯的身心蒙受了某些伤害。而健全的体育人格应该是,他们不仅为国家而存在,也有体现自我的需要。如果认为国家出钱培养了运动员,运动员就该事事处处国家当头,忘掉自己,这无疑是对竞技精神的误读和对健全体育人格的绑架。

  国外的运动员培养机制大多是非职业化的,运动员无须对国家荣誉和形象负责。这样一种自由状态,造就了许多体育强国,运动员在成就了自己的同时,也成就了国家的荣誉;而他们的私人行为,并不构成对国家形象的侵犯,只成为公民自由的象征。国家形象是有包容度的,并不会因为运动员的行为规范而增光和逊色。虽然我们的运动员培养模式是一种举国体制,但并不等于国家可以和运动员随意讲条件,因为他们的运动成绩已经回馈了体制,体制不该附加更多的额外条件。

  当然,提醒运动员注意行为规范是对的,但也不能忽略一个现状,即运动员职业的特殊性所带来的负面问题:他们大多从小投身体育,文化培养相对欠缺,所以这一职业付出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国家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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