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煤气中毒致九死一生的悲剧不能重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6日08:24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4月24日,朝阳区光辉南里小区5号楼,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10名女售楼员被发现在租住的宿舍内昏迷,其中9人死亡,一人经抢救脱险。调查人员称,事故原因系当事人在洗澡过程中较长时间使用室内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这10名女孩,基本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3天前才搬进这套公司专门为她们租的房屋。9个风华正茂的生命,青春的翅膀还没有展开就过早地折断,9个家庭倾尽心血浇灌的希望之花,就在尽情绽放的前夜悄然凋谢!此情何以堪?

  无论多么严厉的追究、多么高额的赔偿,都已经无法挽回鲜活的生命。在生命非正常死亡的面前,思索我们防患于未然的责任,才是阻止下一个悲剧的开始。

  每一起意外或灾难事故的发生,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偶然因素。但一切偶然的背后,都有一些必然。在“必然性”中,总有无数环环相扣的防范链条,只要其中一个链条发生作用,悲剧往往就可能避免。比如,政府管理部门、出租屋主是否应该给予必要的安全提醒?承租公司乃至个人是否引起足够的安全警惕?燃气公司、燃气热水器厂商是否对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给予了足够的指导和监督?等等。毕竟,煤气中毒的事件并非特例,可以说年年发生。

  数据显示,长期以来,煤气中毒死亡人员中流动人口比重较大,绝大部分都发生于出租房屋内。出租屋的事故概率高有着两大因素:一是出租屋的客观条件不尽如人意,二是承租人相关的安全常识不够,不论是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还是刚刚进城的打工者,普遍缺乏相应的生活常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类似的生活安全常识,能否成为大学生、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的“第一课”?这样的安全教育,难道不应该成有关管理部门的基本责任吗?

  在房价高企的压力下,我们不必苛责群租现象,但是对于用燃气热水器洗澡的房屋来说,对于群租的加倍警惕应在常理之中。房东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也应该成为其基本素质呢?不能总等到事故发生,付出巨额的经济赔偿成本乃至刑事责任的代价,房东的安全责任意识才被“唤醒”。

  “九死一生”的惨剧发生后,燃气公司赶到现场逐户对全楼所有居民家中的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结束。类似的工作,为什么不能在“事前”进行?每一次房屋装修,一般都要先征得物业公司的知情并同意后才能进行,今后是否可以形成制度,物业可以通知燃气公司监督燃气设施的安装?同时规定,燃气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商对首次安装也都负有安全连带责任。

  当下,政府对于出租屋,主要关注的是治安问题,因此相应的治理思维就是“严管”,缺少对于出租屋居住者的服务意识,这是出租屋成了安全事故高发区的一大因素,例如媒体报道的许多儿童死伤事故,都是外来孩子,都在出租屋中,如果管理部门和社区组织事前积极介入,许多事故其实可以避免。同样,类似煤气中毒的安全风险,也是可以通过事前干预去化解的。

  因此,“九死一生”固然可悲可叹,但如果仅此而已,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以及广大房东没有引起警醒,没有安全管理机制上的改进,那才是最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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