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洁:仇和对解放思想有曲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10:51 廉政瞭望

  ◎衡 洁/文

  风头正劲的仇和又出新论调:解放思想就是没有明令禁止的,政府都可以想都可以干!

  时逢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浪潮席卷神州,关于什么是解放思想、怎样解放思想的言论层出不穷。仇和这一富有煽动性的“新解”无疑把解放思想的尺度又拔高了一大截,听上去充满着诱惑,可在导向上也隐隐透着危险。

  究竟什么是解放思想的真谛?解放思想有没有方向?它的尺度又在哪里?

  邓小平说,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个解释阐明了三点含义,一是解放思想也要有指导思想;二是点出了需要打破束缚的对象;三是解放思想需要想什么、做什么。

  这说明,解放思想有方向,有对象,有目标。而不是“法律禁止之外”的宽范畴的无的放矢,甚至出现方向性的导向偏差。

  法律禁止闯红灯,那么我绕到电子眼照不到的地方冲过去,这算不算解放思想?法律禁止强制拆迁,那么我就让跟拆迁户有亲戚关系的公职人员去动员,否则公职人员将被“株连”,这算不算解放思想?这显然是对解放思想的误读。

  法律永远有滞后性。它总是根据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不断修正和完善。反腐“八项禁令”颁布前,特定关系人受贿、收受干股这些腐败手段都处于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那是不是因为法律没禁止,官员们就“都可以想、都可以干”?政府官员的行为,究竟是“法律禁止之外的都可以做”,还是“法律允许的才可以做”?

  答案不言自明。

  仇和的解释,未免有曲解解放思想之嫌。解放思想最重要的内容,是解放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陈旧思想,是解放约束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思想,是解放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作为仇和这样富有号召力的地方官员,更应该在导向上把解放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更好更快地发展上来。

  我相信仇和的本意自然不是鼓励官员去钻法律的漏洞,但他的话太具有煽动性,人数众多的官员究竟怎么理解、怎么执行他的这句话,是仇和难以控制的,也是无法负责的。难免有人一边大打法律的擦边球,一边理直气壮地举着“解放思想”的旗帜,并说,是仇和给我们授了权。

  解放思想不是耍小聪明,不是钻了法律漏洞后的沾沾自喜,不是不辨方向的标新立异。都说解放思想要“杀出一条血路”,可这条路不是信马由缰地乱闯出来的。不弄清解放思想的真谛,而导致方向弄错、对象不清、目标不明,最后受伤的将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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