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桦:官员低价买房是一种权力变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07:33 珠江晚报

  作者:椿桦

  在上海徐家汇某楼盘售罄数年后,近日因股东纠纷而引发的一份举报显示:当年有22名买家折扣高达三至五成,这些买家多出自土地、规划、工商、公安等部门。目前上海市规划局已有两名官员受到检察机关调查。(见昨日《新京报》)

  根据资本逐利的天然属性,在当前商品房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开发商贱卖房屋不大可能是“赚钱赚得不好意思”从而良心发现。打折贱卖的最大可能,是为了获取高楼价之外的价值回报。假如开发商在贱卖商品房给官员的交易中,其期待的另类回报成为现实,则买卖双方均涉嫌触犯受贿罪与行贿罪。

  毋庸置疑,我国法纪对贪污受贿现象的打击,已明显加大了力度。在此情势下,腐败分子也创造发明了一些隐性的贪污受贿对策。官员低价购买高档商品是一种。此外还有一种隐秘的方式也屡有官员尝试:将自己的字画或收藏品高价转让给有求自己的人。据《检察日报》2月26日报道,南京市一街道办副主任向某开发商索要100万元,以回报其为该公司征地拆迁所作的关照。为掩饰受贿情节,这位副主任将其舅舅的两幅习作画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最后,这位副主任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10年6个月的徒刑。

  在上海“商品房贱卖给官员”的事例中,隐性贿赂的痕迹也非常明显。开发商被指曾改签土地合同,将开发项目由外销改为内销,仅此一项就获利数亿元。而获得这一利益的前提是打通了土地、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的环节。种种迹象表明,开发商贱卖商品房给相关官员,有着重大的“权力回报”嫌疑。假设一套市场价为200万元的房子以三折贱卖,那么少付的140万元对官员来说,则是一种“权力变现”。

  在“住不起”的民间语境下,官员获取房屋越容易,也是普通百姓越买不起房的原因之一。因为,开发商的贿赂,往往会导致一些主管部门官员抑制房价时底气不足。尽管国家在权力寻租方面的惩处措施愈加严厉,但对于一些隐性的贿赂行为,尚存在警惕性不足问题。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的一次全体会议上曾提出: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有鉴于此,针对新的贪污贿赂形式,不仅防治教育要跟上,法律也应在贿赂犯罪条款中,就此类隐性犯罪作进一步的补充明确,这是法律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必要作为。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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