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漫:限制大非减持重树股市信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0日08: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马红漫

  前些天的A股市场可谓是暖风频吹。“五一”假期之后,证监会相关人士澄清了市场对再融资和大小非减持的一些判断,并且明确强调“大小非和再融资压力并不猛烈”。

  显然,这一表述意在稳定市场信心。在印花税率下调之后,大小非解禁减持对市场资金面的压力问题已然成为市场最大的担忧。若果真如证监部门所言,当可舒缓投资者紧绷的神经。然而,就此预判未来市场资金压力不大却尚存疑问。近日股市的大幅回落就是市场对相关问题仍有所担忧的明证。

  大小非问题首要的一点是,市场投资者对其减持所带来的担心绝非空穴来风。测算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大小非解禁分别约2万亿元、7万亿元、10万亿元。三年之和达到近19万亿元左右。而截至2008年2月,中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才不过18万亿元。也就是说,单从数量对比看,即便全部国民储蓄都投入了股市,也无法承接住巨量的大小非股份的潜在抛压。因此,大小非解禁的潜在压力让股市的中长期供求关系逆转,投资者因此对市场趋势持悲观态度并不意外。

  当然,诚如证监会相关人士所言,“解禁并不等于减持”。但要想让大小非不把解禁变为减持并不容易,能否树立市场信心是关键,而其间却存在一个恶性循环:二级市场投资者因担心大小非减持压力而看空市场;随之而来的股价下跌趋势让大小非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愿长期持有股票。由此,市场反弹即遭遇大小非减持,下降趋势难以逆转,投资者信心只会更加恶化。尽管近期A股市场有回暖迹象,但投资者的担忧并未完全消除。而恶性循环的存在单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无法解决,必须要依靠外力的推动,才能够让市场信心从供求关系的源头实质性恢复。对此,须出台进一步限制非流通股股东减持的措施。

  有观点并不赞同这一说法,认为出台限制措施有违商业契约精神,因为当初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付出了对价,此时采取行政性措施干预并不合理。对此,笔者在理论上认可,但在操作上这并未封杀实施的空间。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任何参与者都需要遵守基本的商业契约,股改的参与各方也不例外,但这并不是封杀限制部分减持权利的全部理由。其一,股改的初衷是解决市场设计之初的体制性不足,而股改的推动力量正是行政部门,市场所普遍接受的“十送三”对价均值也不乏行政部门参与的影子;其二,所谓的大小非减持压力,其本质是股改进入下半场的表现,行政部门作为改革的推动者应该为股改的成功保驾护航。至于股改对价形成的商业契约问题,笔者认为,违背商业契约固然不可取,但是从法律上讲,出于公共利益考量,国有股权的最终所有者属于全体国民,而避免股市非理性暴跌能够减缓对国民经济的伤害,是增加国民利益的举措,国有股权为此作出主动性付出完全是合法合理的。

  这才是实现股改全面成功的核心突破口。从时间节点看,今后市场解禁的压力将集中于以国有股为主的“大非”身上,因而,如果国有股权能够主动作出延迟数年解禁减持的承诺,能够有效地缓解市场的资金和信心压力。这样既避免了市场投资者的长期担忧,也能够让国有股权避免市值流失,实现了保值增值,可谓是多赢的举措。当然,这一积极政策的出台,单靠证监部门的力量并不够,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也非常关键,而唯有此才是让“大小非减持不猛烈”获得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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