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思:全国哀悼日闪耀人性的光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9日09:01 红网

  作者:王锦思

  5月18日,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鸣笛、鸣警报。与此同时,奥运圣火传递也将暂停三天。

  这一盛大的哀悼举动只有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逝世时才得以实施。而今面对惨重的四川震灾,五星红旗第一次为无名死难者降下,警报第一次为无名死难者响起,全国人民第一次为无名死难者共同哀悼。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和全国人民对此次震灾的哀痛之心和感伤之意,也充分表明人性的光辉正在升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1999年5月北约轰炸我南联盟大使馆造成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三位记者遇难时,中国国旗行使了宪法所赋予的降半旗致哀的义务,可是为无名死难者降半旗和举国哀悼这还是首次。

  汶川遇难人数高达数万人,温家宝总理、胡锦涛主席接连前往灾区视察。温总理面对遇难者遗体,几度落泪,三度鞠躬,表达了深切哀悼之意。在如此巨大的死难意面前,只有降半旗才能稍许慰藉生者告慰亡灵。但是仅仅如此,仍显薄情和血冷。在降半旗致哀的同时,还需人性化的纪念相辅相成,方能使大悲成为大爱。正如有人说,在拯救生灵、疼惜同胞的基础上,用行动、效率、细节展现中华民族对生者的扶助、对逝者的尊敬。这次全国哀悼日的确立和实施,可谓此其时也。

  从为领导人降半旗、举国默哀,到为震灾死难者同样如此,这即是对死者的追悼,对生者的慰藉,也足以充分表达我们的哀伤和痛楚,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普世理念。

  请记住,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因此,无论您身在何处,是否听到警报声,请您默哀。自此后的三天,也请您取消公共娱乐活动。或将蜡烛点燃,默默地为同胞祈祷。没有这些,低垂的国旗将显得孤独而乏力,尖利的警报也将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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