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西津:赈灾捐献物资如何才能让人放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07:52 新京报

  作者:贾西津

  如果公益组织从一开始公开、透明、理性、明确地告知公众信息,反而比模糊、随意、多变、零成本的承诺,更加可信和真实,有利于建立社会信任。

  汶川地震后,面对巨大的社会捐赠额度,一个新的问题引起人们注意:怎么保障它被足量投入赈灾工作,能不能得到有效使用?

  据媒体报道,印有科威特支援标记的救灾帐篷竟出现在成都某高档小区,引来“群民怒吼”,众多网友表示要缉拿挪用救灾帐篷的罪魁祸首,更有网友称已向中纪委举报。(5月22日《新快报》)

  比较国际组织,包括香港公益组织的行为,我们的问题在哪儿?

  首先,二次捐赠途径为主的漏洞。灾后有网站和研究者调查,结果非常类似:80%以上的人通过行政途径捐款,其中60%是通过自己所在单位。单位和居委会募捐的一个直接问题是:接下来的捐款给了谁?专业捐赠途径不发达,使得捐赠中多转一道程序,为监管造成流程上的漏洞。

  其次,更多依托良心而不是程序。一些公益组织负责人常说的一句话是请捐赠者放心:我们绝对问心无愧。其实,对于公益组织而言,不需要让人们“相信”自己的公益性,而需要“证明”自己的公益性。国际上公益组织获得公信力的最关键因素,就是严格的监管流程,包括政府的依法监管,第三方独立审计,详尽的审计报告,充分的信息公开,开放的社会监督体系等。例如乐施会针对紧急救援项目还设立特定监察程序,严格原始证明制度,公开所有款项运转。正因为从不信任出发设立制度,才发展出相对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对中国的公益组织而言,如果能够说“不要相信我,请追踪赈灾过程,公开捐赠记录,核对购买价格,统计发放结果。”那么我们的公益组织才算走向成熟。

  第三,流程的不确定性较大。例如,针对行政费用比例,在同一个组织的信息里,却可能出现30%、10%、5%、“很少”、“没有”等不同说法,表现出流程的随意性,令人对资金运作不能放心;另一方面,说明组织的管理缺乏理性计算,甚至可以做出“没有行政费,没有留用资金”的承诺(《每日经济新闻》5月22日)。很多国家都要求,募捐机构有明确的告知责任,需要向捐赠者明确出示含有组织宗旨、募款目的、经费使用监督、行政费用支出等的文字。所以,如果公益组织从一开始公开、透明、理性、明确地告知公众信息,反而比模糊、随意、多变、零成本的承诺,更加可信和真实,有利于建立社会信任。

  第四,社会资源的可选择性较少,可能影响使用的绩效。一般而言,垄断性、集中性的资金使用容易出现低效问题,所以社会捐赠有多元选择机制就非常必要。有网友无奈地评论:我从不怀疑有这些问题,但是看到无数的亡灵,我只能捐钱。解决这种无奈,只有拓宽募款的渠道,通过社会的选择,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

  目前,审计署已经着手对汶川地震救灾款物的专题审计,相信这有助于提高慈善公信度。但公益组织要发展自己的公信力,终需避免上述问题。短期言,从良心、无私,走向程序、精确化管理、多元监督机制;长期言,发展更多元化的社会组织、专业捐赠途径,以及独立运作的组织体系。

  □贾西津(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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