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对救灾物资也应建立退出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08:34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赵勇

  每一场灾害发生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各个级别、各个层次的应急预案。其中,紧急下拨救灾资金,调拨大批救灾物资成为了整个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雪中送炭”,缓解灾情,救民于水火,是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自然灾害大多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因此来去匆匆。而当灾害发生之时,“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各类救灾物资“十万火急”从四面八方送达灾区。而在救灾物资之中,大量的又属非一次性物资,比如帐篷、简易房、担架、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等都属“固定资产”之列。而灾情退去,救灾物资要么闲置,要么流失,由此,救灾物资的浪费形成了灾害的叠加性损失。

  不仅如此,救灾物资具有“十万火急”的应急性,没有足够的贮备,救灾则难以顺利展开。就以5·12汶川地震为例,灾情发生后,急需330多万顶帐篷安置500多万无家可归的受灾群众,但全国能紧急调往灾区的仅有40万顶,形成巨大缺口。因此,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为帐篷而焦急,而奔忙。22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浙江,到帐篷生产厂家“催货”。

  那么,这里有一事例,应该给我们对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带来一些启发。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湖南郴州电业局紧急召回年初冰雪灾害中社会各界捐赠的6台大型发电车和20台发电机,支援四川投入抗震救灾。灾情退去,某些救灾物资就当及时退出灾区,设立专门仓库,指派专人,进行专业化的维护保管,以备急需。

  “多难兴邦”。只有我们在历经多难中,能随时从点点滴滴的经验教训中总结一些有益的东西,我们才能有更多战胜灾害的信心、能力与勇气。赵勇(湖北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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