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杉:用法律规范抗震标准是善治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10:1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作者:乔杉

  国家发改委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初稿。中科院院士、著名工程抗震专家周锡元认为,经过此次地震,部分地区的房屋抗震设防烈度可能将提高,尤其是学校的设防烈度将比当地的设防烈度还要提高,并要写进相关的法律标准。(5月28日《京华时报》)

  用法律来规范抗震标准,确实有新意。这也有利于解决当前部分房屋存在的建筑质量差、设防烈度不高的现象。

  抗震标准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早在1974年,原国家建委就曾发布过全国第一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历经多次修订,于2002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根据规定,我国抗震设防烈度分6至9度,度数越高要求越严。需要注意的是,设防烈度不同于地震等级。很多专家明言,此次汶川地震等级已经超出房屋设防标准。

  据从事房屋抗震结构研究的山西省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张宗升介绍,此次发生地震的汶川等地,房屋抗震设防的标准是7度。房屋设防标准与地震等级不同,7度与震级相对应该是5级左右地震。新修订的汶川地震是8级,烈度达到11度,远远超出了建筑物设防的标准。由此可以看出,提高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的必要性。

  与标准不高相比,目前最大的问题可能还是标准执行不力的问题。毕竟,在震区还有大量的未倒房屋,这些高高耸立的房屋,显得那么特别,更从某个方面证明,当前房屋尤其是学校在防震标准执行上的软弱。以“最牛希望小学”——刘汉希望小学而言,据媒体透露,造价并不高,甚至比当时400元/平方米的公办学校建房标准还要低。低造价为何造出了高质量的房屋?这只能说明,这是一幢“良心建筑”,“良心”就体现在对建筑标准、抗震标准的追求及严格执行上。

  “良心”是我们希望的,问题的关键是,当前建筑界存在的现实,还难以让我们对“良心”心存幻想。都知道地震的可怕,为什么建筑物的设防标准难以保证更难以提高?据了解,每提高一个设防标准,建筑的投资就要提高10%。在暴利和良心的选择题前,相关方面会选择哪种,诸多事实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一方面标准不高,一方面执行不力,一方面“良心”不可靠,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法律,也只有法律能让我们稍稍安心。用法律来规范抗震标准,不仅实现了有法可依,而且可以极大地提高敬畏感。法律的规范作用,远非普通的规范可比。无论是甲方还是施工方,抑或监理方,可能都要重新掂量自己的责任,从而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标准。

  支持把建筑物尤其学校的设防烈度写进相关的法律标准。正如周锡元院士所说,要把建设中小学校舍规范化法治化,从设计到施工到验收严格把关,杜绝低劣质量校舍的产生。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悲剧的产生。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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