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晨:制订重建规划从规划环评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08:26 新京报

  作者:汪永晨

  5月26日,我在绵竹的汉旺镇采访时,看到一条穿城而过的、被称为硼堰的河中,有一群人在疏通河道,说是下游插秧急等着这河里的水浇灌。而当时我面前的河水中,布满了地震后倒塌建筑物撒落的碎砖烂瓦,一些还拉着黄带子的建筑垃圾表明,那里还没有处理。

  这次大地震,据水利部副部长5月25日透露,造成四川、重庆、陕西等8省市水库出险2380座,险情主要为大坝裂缝、坝体滑坡、溢洪道毁坏、泄水洞垮塌、防浪墙断裂、坝坡塌陷等。其中有69座水库存在溃坝险情,存在高危险情、次高危险情的水库分别达到320座和1991座。

  河流的治理和利用,需要规划环评。这是环保部呼吁了多少年的事。化工企业的污染,更是这些年来很多城市和地区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的主要“发源地”。这和规划环评在一些项目中不能得到应有的实施,有着直接关系。

  至于水电站,这次大地震后所产生的威胁,在整个抗灾过程中,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从公众一次次在媒体上看到的告急,从次生灾害可能会给当地人带来的新灾难,都不能不问一问:这些灾难的产生,除了大坝是不是能修在地震断裂上值得重新认知,那些在大灾之后给灾区带来极大威胁的病险水库,在建设之前进行过规划环评吗?

  大灾之后的环评制度建设,是吃一堑长一智。6月1日,国家环保部再次重申:规划环评将成灾区重建的基础依据。在灾区重建的工作中,要将生态环境指标作为灾区生产力布局的基础考量,推进规划环评,让灾区重建保证生态和谐。

  规划环评,就是指对某个区域或某个行业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整个区域和行业的环境容量,分析对环境的影响。

  一直以来,我国的规划环评立法举步维艰,很大程度是因为,规划环评所注重的是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与“重审批轻规划”的部门利益和“短平快出业绩”的地方利益相冲突。这次大地震是天灾,但是不是也要考量我们的制度的制定执行?建设过程中对资源的有序有效利用,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得到了规划环评的保证吗?

  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尤其在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的西部地区更是如此。不过,自然灾害并不仅仅是自然现象,还是来自并且加剧外部经济的经济现象,因此,人类对其并非只能被动应对,正确的认识应该是,事先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技术安排,既能有助于减少灾害的发生以及灾害的损失,还能有助于抚平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和干扰。

  因此,在任何项目建设之前———无论是大项目,还是小项目,是化工厂还是水电站,都要使规划环评成为公开的制度,所有项目也只有在此制度的制约下,才能开展规划和建设。

  □汪永晨(北京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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