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灾后重建应发挥后发优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08:28 新京报

  作者:杨涛

  日前,四川省灾后重建方案正在制定中,重建周期暂定为八年,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汶川等严重受灾地区及关联地区。

  我们看到,在地震发生后,中央财政不仅安排了700亿元重建基金,而且各级财政累计已经投入救灾资金230.33亿元。另外可以预计,未来货币信贷政策也将进一步会向灾区倾斜。应该说灾区重建会具有充分的财力保障。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灾区重建并不是简单恢复原貌,也不仅是再现原有产业的布局,而是应该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构建最符合当地民生要求的城乡环境和经济体系。

  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应该适当限制部分工业企业的发展,如矿石开采、有色金属等污染较重的行业,转而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对于前者,一方面该地区旅游资源本来就非常丰富,另一方面围绕部分地震遗址开发旅游产业,对于科学研究和公众教育也都有较大价值。对于后者,由于灾后环境变化,传统农业可能不适宜大量发展,而应重视包括畜牧业、养殖业等特色农业,找出灾区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径。

  当然,要真正在灾区重建中实现产业优化配置,不但需要事先科学的论证和规划,还要求更系统的约束和补偿机制。例如,对于多数地方来说,发展工业能够更快地带来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因此是地方政府的首选。如果某一地区要定位于旅游业、农业发展为主,则需要在严格规划的基础上,给予这些地方以合理的外部财力或政策支持。

  从灾后重建的重点来看,应该实现三类项目齐头并进。其中,一是公共建设类项目,即完全属于政府职责的建设。这需要财政的完全支持,并且作为预算内资金进行管理。二是准公共建设类项目,即同时具有商业运营色彩的项目,如住宅、轨道交通等,应该借鉴各类新型投融资模式,在安排财政资金同时,引入多元化社会资金支持。三是公共生活类项目,即涉及受灾群众福利保障的支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原来就比较薄弱,并且效率不高,在震后实现相关人群的基本保障更加迫切。在灾后重建规划中,引入教育、医疗、养老、扶贫等基本政府职责,有助于尽快使受灾群众生活恢复正常。

  灾后重建还应该注重优化金融布局。到目前为止,虽然监管当局已要求因地震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该予以核销,并强调做好灾区的金融服务工作,但要真正发挥金融对灾后重建的支持作用,还应该有更多的创新。例如,当前各地都在积极组建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区域经济建设的重要金融手段,规模都在几百亿元。在灾后重建过程中,也可以考虑组建类似的产业投资基金,以最大限度地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建设中(相关报道见本期“财经观察”之“震中经济圈重建”)。

  □杨涛(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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