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援助灾区需要更为理性的表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09:49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赵志疆

  重庆女医生娄继英主动请缨到灾区去服务,但一直没得到领导批准。于是她擅自前往四川灾区做医护志愿者,帮助受伤群众包扎和缝合伤口。然而,当她回到重庆后,却被医院告知,由于她连续旷工3日,医院为严肃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6月3日《重庆晚报》)

  近日,一位名叫刘飞锋的记者备受关注。就在越来越多的人想方设法赶往灾区时,刘飞锋却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因为他很快就发现,“我想为灾区帮忙,却需要更多的人为我而忙碌。”

  如果说灾难突发的时候,每多一名救援者就有可能给受困者多带来一分希望的话,那么随着抗震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曾经游兵散勇式的救援模式早已被各个协同作战的救援部队所取代。由此也就意味着,志愿者应该服从调配和指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而不应单纯凭借一腔热血单兵作战。实际上,这也正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倡导“坚守岗位也是抗震救灾”的关键所在。

  以此为背景来审视上述两起事件,在为刘飞锋可贵的放弃而肃然起敬的同时,娄继英固执地坚持也不由得使人多了几分忧虑。尽管精神可贵,娄继英的行为已经打乱了单位的整体部署,而就在她的身边,同样有着众多亟待救治的灾区伤员;虽然勇气可嘉,娄继英的行为依然并不值得提倡———全国范围内有着同样心愿的志愿者何止万千,倘若全部不管不顾地涌入受灾地区,姑且不论会对自己所属单位正常运转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庞大的外来人员本身恐怕是灾区难以承受之重。

  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对医院做出的自动离职处理表示赞同。娄继英违反单位纪律是肯定的,甚至,接受单位处罚也是应该的,但是否有必要上升到辞退的高度,则有必要做出具体的分析。医院“旷工三天自动离职”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看有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以及是否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否则就应默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所规定的旷工15天为界限。除此之外,解除劳动合同应同时具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除名决定送达本人三个条件。如果满足了这些必要条件,医院的处罚至少在程序上是无可指责的,但即使这样,我依然觉得,在娄继英的问题上,医院还是应该慎重处置。毕竟,类似的纠纷首次得以曝光,处理方法稍有不慎难免会给满腔热血的志愿者带来负面的影响。

  无论医院最终做出什么样的处罚,娄继英不可避免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这样的结果令人叹息却又发人深省。巨大的灾难激发了巨大的热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时代背景下,援助灾区也许更需要一种理性的表达方式。救灾未必一定要奔赴前线,在科学分工、统筹安排的战略部署下,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有很多具体的工作要做,点滴之处一样能折射光芒。灾后救援,希望每个人都能多一点刘飞锋式的冷静,少一些娄继英式的冲动,在最大限度地为灾区同胞提供帮助的同时,避免类似尴尬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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