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对高考迟到应重新定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0日07:21 珠江晚报

  作者:王琳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从公开的报道来看,"严"字当头仍然最为引人注目。除却手机屏蔽仪等高科技设备的广泛投入使用,监考、巡视人员的显著增加之外,考场规则也更加严苛。在笔者的印象里,20年前的高考还仅仅是对开考半小时后才到达考场的考生实施禁考。而今年的外语考试中,要求考生应提前35分钟到场,迟到的不予进入考点。据6月9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南头中学考场一名考生因迟到三分钟,被拒之考场外,痛失外语考试机会。

  正如我们所知,规则公平是结果公平的前提。高考被称为"人生第一大考",对考生而言,不可谓不重要。对迟到考生的处理,也理应体现公平。外语考试之所以要求考生提前35分钟到场,无非是因为有听力测试,因而必须在开考前完成听力设备的检验,以防止开考后因耳机等设备出现故障而无法弥补。当然,在开考前的准备时间里,考场也会播放与考试有关的注意事项。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考生而言,这些注意事项早已耳熟能详,听与不听对于考试本身而言并无足轻重,对于考生也无实质影响。在笔者看来,只要是开考前能够到达考场的,都不能视之为迟到,更不能对考生实施"禁考"。就好象一场马拉松比赛中,有位运动员因为迟到而错过了主办方所要求的赛前准备活动,我们就因此而拒绝其参加还未正式进行的比赛吗?

  在笔者的10余年的应试经验里,从来不愿早到考场超过一分钟——笔者无法忍受在开考之前的那份凝重与、紧张与无聊。我相信大多数考生都会有这样的体验,在开考前漫无目的的等待,眼望着监考老师发呆。因而,我总是愿意在发卷的同时进入考场,可以无需调整心态而马上进入考试状态。这种形式的应考可能听不到监考老师对于考场纪律的种种要求,但并不妨碍我遵守考纪。当然,考前心理调试因人而异,有考生就是愿意提前进入考场,并通过对考场的熟悉来提升自己的应试心理,也无可厚非。在礼貌上,提前进入考场还是对监考老师的一份尊重。我无意批评对考生"提前进入考场"的要求,我只是要质疑高考规则制定者对"迟到"的界定太过严格,而对那些没有做到"提前进入考场"的考生予以一律"禁考"也太过严苛。"提前进入考场"应该是一个"提倡式"的要求,而非"必须为之"的考试义务,更不能在"按时到场"之外再设置一个呆板而残酷的责任。

  从笔者在"百度"上所搜索到的个案来看,几乎每年都有一批"迟到"的考生被高考拒之门外,留下一生遗憾。今年的高考虽然已经结束,对高考规则的反思不应随之而划上句号。笔者期待相关部门能认真考量"提前到场"的责任设置,通过制度理性来校正"只要迟到就一律禁考"的不公,更大程度地保障每一位考生的权利。作者系法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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